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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股东借款或是企业间借款转成投资款有什么涉税风险呀 [打印本页]

作者: tang-tang    时间: 2014-8-8 14:56
标题: 股东借款或是企业间借款转成投资款有什么涉税风险呀
股东借款或是企业间借款转成投资款有什么涉税风险呀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原文地址:http://www.fdckj.com/forum.php?mod=post&action=newthread&fid=61&referer=http%3A//www.fdckj.com/forum-61-1.html
希望朋友们共亨心得,一起研究,多谢,

作者: 塞外愚翁    时间: 2014-8-9 08:21
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故按投资处理需要股东的协议才可以,变更注册资本的计入实收资本,不变更注册资本的计入资本公积。涉及印花税。
按捐赠处理涉及所得税。
作者: ncwdd    时间: 2014-8-9 09:11
债转股,应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作者: tang-tang    时间: 2014-8-9 16:05
ncwdd 发表于 2014-8-9 09:11
债转股,应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收到,谢谢 大家分享
作者: 日升    时间: 2014-8-11 13:45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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