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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6号专题】报销的手机话费是否应该并入工资总额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打印本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8-24 22:07
标题: 【56号专题】报销的手机话费是否应该并入工资总额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报销的手机话费是否应该并入工资总额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有关规定: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讨论:个人实报实销的要不要交税?个人领取每月固定的通讯补贴要不要交税?

说一下你所在单位是怎么做的!对于这块费用扣个人所得税吗?
作者: 心随你动    时间: 2008-8-24 22:46
第一,个人实报实销的手机费的问题。如果手机是在个人名下的,按照个税法规和政策规定,当然要交个税。如果手机在公司名下,发生的报销费用就是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支出,不有交个税。
第二,关于发放通讯费的问题。个税免征额提高到2000元后,通讯费包干的规定就自动取消了,按月发放到工资的通讯费,毫无疑问是要交个税了。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8-24 22:52
浙江省通讯费的免税扣除规定仍然在执行,标准为300、500元

交通费倒是真取消了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8-24 22:53
有没有公司在话费报销后真正代扣员工个税的
作者: 春雷有雨    时间: 2008-8-25 17:26
一、公司制定报销标准的可参照一般人员每月300元,总经理500元/月执行。超过金额加计个人所得交纳个税。
二、如果没有制定标准的,可以实报实销。所报金额也不加计个人所得税。


 问:山东省内企业的个人通讯费每年可予以扣除的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发[2003]70号)的规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企业据真实、合法证明为职工报销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费用可以据实在税前扣除,以办公通信费名义向职工发放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请大家指正
作者: dashuai    时间: 2008-8-26 09:24
标题: 扣除
我们公司吧所有员工的手机号码都改成公司名称了,就不扣了
作者: 石榴花    时间: 2008-8-26 10:26
我们税务机关是规定通讯费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实报实销;一种是发放备案,上限每人在450元/月之内,根据职位不同,企业自主决定,造好清单,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作者: 纪会计    时间: 2008-8-26 17:10
我们公司是并入工资一起发放的,所以也代扣了个人所得税。
作者: lujianjun0515    时间: 2008-8-26 17:20
和八楼的一样,一是实报实销,二是税务备案,这样只要不超过备案的限额是不需要交个税的。
作者: 风里来    时间: 2008-8-27 09:48
严格财务制度,规避税收风险。
作者: 基德    时间: 2008-8-28 18:36
我们公司是进管理费-办公费:-)
作者: 小路    时间: 2008-9-23 20:32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我还是没看懂,那发票是个人的名怎么办啊
作者: 南山主人    时间: 2008-9-24 09:47
福建省目前政策是:实报实销的,一般员工按100元/人.月标准扣除,中层管理人员以上的金额没有限制。发放现金的,一律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作者: 天行健追求卓越    时间: 2008-10-18 16:49
一般不用吧
作者: 会计盛    时间: 2008-10-23 14:49
根据地税的说法,各人名下实报实销要交的,撕票的无人名的可以不纳入。
作者: 人淡如菊    时间: 2008-11-4 13:37
我们公司是进管理费用-----办公费的,金额不高.
作者: 阿杜    时间: 2008-11-7 17:19
手机费都要记入职工薪筹,累不累啊,而且也不正确,为什么呢,按受益对象来说,手机费不是对个人的补贴,而是办公必须发生的费用,最大受益者是公司而不是个人,所以记入管理费用-电话通讯费是最科学的。没有一个公司的税务没有问题,一些小的我觉得没有必要那么计较,你自己那么认真,税务局的人都没有耐心跟你去计较那么点税
作者: 冰河之声    时间: 2008-11-8 09:34
变成公司名称不缴纳所得税有道理!谢谢!学习学习!
作者: 风清扬2    时间: 2008-11-13 21:23
原帖由 阿杜 于 2008-11-7 17:19 发表
手机费都要记入职工薪筹,累不累啊,而且也不正确,为什么呢,按受益对象来说,手机费不是对个人的补贴,而是办公必须发生的费用,最大受益者是公司而不是个人,所以记入管理费用-电话通讯费是最科学的。没有一个公司 ...



朋友,你错了。平时应该多较真,战时不流血。
作者: 盈盈大兵    时间: 2008-12-17 10:27
我们公司的处理也是将该笔费用记录到公司的名下作为管理费用—通讯费在公司的税前予以抵扣,而非以个人补贴的名义入到个人的账上,我觉得这是一种双赢的处理方式,因为将其以公司的名义列入到管理费用-通讯费不仅账务处理简单明了而且不需交纳个税,要知道国家现在对所得税的监控力度比以往加大了许多,以各种名目列支的收入都纳入到了个税的征收视野。
作者: 浮槎山    时间: 2008-12-29 10:07
扣不扣税主要还是在税务部门的事,如果他们较真的话,你肯定要补税的。
作者: qinyongjin    时间: 2009-3-9 00:48
通讯补助和出差补助入帐问题一直都很头痛,享受补助的员工为了逃避个税,每个月都找来一叠发票给财务自己入帐,搞得财务现在拿着一堆票,分不清楚的话很容易出错.
作者: binbingoo    时间: 2009-3-9 13:17
主要看当地主管部门的态度,他要是严格起来真的没有办法,除非你把手机户主过户到公司名下
作者: 天行健追求卓越    时间: 2009-3-21 12:58
有道理,合理避税
作者: 云淡风轻82    时间: 2009-3-29 22:08
学习了,不知道如何处理才是最好!
作者: 赵立刚    时间: 2009-3-30 14:58
实报实销,一般税务局也不查的
作者: huang7890    时间: 2009-3-30 16:36
公司按工作需求核定报销金额,不交个调税
作者: 林月    时间: 2009-3-30 21:09
我们公司实报实销,标准300元的话费补贴在地税方面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但国税那里通不过,必须要有发票的
作者: 伏羲,伏羲    时间: 2009-4-13 17:12
可以变更成为公司户名,而后由开户行代收,减少个人应税基数。如果个人承担税金,那么又是重复交税。好好动动脑筋。
作者: 快乐鹭鹭    时间: 2009-4-14 09:14
多听听大家的意见,还是个新手
作者: 阿紫    时间: 2009-4-16 14:57
我单位在规定的限额内实报实销,不交个人所得税
作者: 鲁存荣    时间: 2009-4-17 17:28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
  近接部分区县地税局请示关于单位为个人负担通讯费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经研究,明确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单位因工作需要为个人负担的办公通讯费用,采取全额或限额实报实销的,暂按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标准,凭合法凭证,不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用以补贴及其他形式发放的,应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作者: 鲁存荣    时间: 2009-4-17 17:35
上边是天津地方税务局下发的通知,但是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时,税务局讲,企业无论采用何种形式支付给员工的通讯费用,均应并入工资总额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应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进行纳税调整。我目前的做法是在规定限额内,实报实销。
作者: 刘全    时间: 2009-4-18 10:36
浙江省通讯费的免税扣除规定仍然在执行,标准为300、500元

交通费倒是真取消了
来,我们这里没有啊
作者: 菜豆腐    时间: 2009-4-18 11:56
呵呵 平时多流汗 战时少流血 经典
作者: 华隆    时间: 2009-4-20 11:19
我这儿是实报实销的。
作者: 吴东新    时间: 2009-4-21 23:38
标题: 学习学习!!
 各地的规定不一样?
作者: 刘程    时间: 2009-4-25 07:33
标题: 谢谢
有没有公司在话费报销后真正代扣员工个税的
作者: 太阳鱼    时间: 2009-4-28 16:44
同意八楼的说法,看来要与税局协商一下,就通讯费备案。
作者: qiaowto    时间: 2009-5-21 08:46
我们用定额发票报销,这样没问题
作者: 太阳鱼    时间: 2009-5-22 09:56
第一,个人实报实销的手机费的问题。如果手机是在个人名下的,按照个税法规和政策规定,当然要交个税。如果手机在公司名下,发生的报销费用就是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支出,不有交个税。同意此说法,现在税局在检查时也是这么要求的。
第二,关于发放通讯费的问题。通讯费发放是要进入个人薪金所得计交个人所得税的。
作者: 东城绣树    时间: 2009-7-9 09:57
新手 路过   学习
作者: 冰会计    时间: 2009-7-10 09:45
该个税是个小数,但影响较大,房地产企业的员工有几个没有电话费的:施工现场、财务业务、销售策划、前期报建、配套调试等等,如果都按某些地区的规定扣个税,肯定会影响工作的,因此财务人员要替老板着想,处理好这件小事。
作者: 笨鸟先肥    时间: 2009-7-10 16:05
我们四川标准好像是实发工资总额的2%,实际工作中这块没注意,每月按报账金额全部进入管理费用,税务检查也没把这块当作重点,敷衍一下就过去了。因为全年算下来也就超标几千元,本地税务看不上这点小钱。
作者: 羊城草上飞    时间: 2009-7-14 16:13
我们公司对于这方面费用一律并入工资扣税。
作者: 羊城草上飞    时间: 2009-7-14 16:20
我付了10元,怎么买不到呀
作者: 綪帰于烬    时间: 2009-7-18 23:46
继续学习~
作者: 綪帰于烬    时间: 2009-7-18 23:47
:D 好像要去找周公约会了·~大家晚安~
作者: 188fc    时间: 2009-7-22 20:17
学习下,我公司是实报实销的!
作者: 陈秀娟    时间: 2009-12-17 19:50
我们公司也是实报是实销只要老板肯签字
作者: 爱在心上    时间: 2010-1-12 15:04
学习了,原来这个通讯费还有这么多的规定。
作者: 小彬    时间: 2010-1-25 14:12
学习学习。。。。。。 。。。因为我们公司也是实报实销的
作者: 夜天使    时间: 2010-1-28 09:46
我们公司也扣个人所得税。
作者: 蒙会计    时间: 2010-7-18 17:52
所有员工的手机号码都改成公司名称了,就不扣了
这种方式不现实
作者: huangru2007    时间: 2010-7-18 21:57
通讯费还是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由公司代扣个税,可以规避税收风险。
作者: batuo09    时间: 2010-7-19 13:40
我们是和工资一起发的,也代扣了个税
作者: bccihau    时间: 2010-7-21 10:14
我们公司都是用话费销售定额发票报销的,所以都不交个所税。
作者: ct5678    时间: 2010-8-27 23:16
把手机户主过户到公司名下
作者: nightsky    时间: 2010-9-2 09:03
学习!~~~~~~~~~~~~~~~
作者: 东哥混财务    时间: 2010-9-7 09:53
可以在工资表中体现,并且扣除
作者: wujia822    时间: 2010-10-10 11:38
标题: 是工资
是个人名义的手机报帐就是工资,要扣税
作者: 拒绝融化的冰    时间: 2010-11-22 22:32
我这里也是备案后,标准内不扣,标准外要扣哦
作者: 易寒    时间: 2011-1-7 13:30
我们公司现在的操作就象6楼所说一样!!
作者: showy    时间: 2011-1-24 23:02
这个应该是要缴个人所得税的
作者: xgssq    时间: 2011-2-12 20:47
应该探讨一下,是否扣除一定的费用.
作者: 爱的奉献    时间: 2011-2-16 15:57
各地执行的规定不一样的
作者: 无语凝噎    时间: 2011-2-17 20:48
有扣除300的标准吧
作者: 爱的奉献    时间: 2011-2-24 21:13
这么娇小的费用,给税务稽查留些后路吧
作者: 蒙会计    时间: 2011-2-27 12:57
报销的手机话费是否应该并入工资总额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作者: 蒙会计    时间: 2011-2-27 12:58
房地产会计网-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

作者: 蒙会计    时间: 2011-2-27 13:00
与其将时间浪费掉,不如上【房地产会计网】看些专业知识

作者: 宋育力    时间: 2011-3-1 23:24
想认真学习学习不知听谁的
作者: 清风明月2    时间: 2011-3-3 17:56
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来讲,一般都是要规避缴纳个税的
作者: 太阳燕子    时间: 2011-3-4 18:07
这块还真是难做,我们是改成公司名字
作者: 波音公司    时间: 2011-5-31 09:41
公司制定一个报销标准,在标准内据实报销,不用合并工资上缴个人所得税。
作者: qhdzhao    时间: 2012-1-8 16:45
或实报实销或按月发放到税务备案,方法不错
作者: chensong-365    时间: 2012-1-16 11:06
学习一下!
作者: 爱的奉献    时间: 2012-2-10 08:44
学习了
作者: zhdl    时间: 2012-2-10 09:09
补报实销的不交,固定发放的要交
作者: fywzlyh    时间: 2012-2-10 09:16
好内容
作者: 百万英镑    时间: 2012-2-13 14:26
不是固定的
不代扣
作者: fywzlyh    时间: 2012-2-13 15:07
顶一下
作者: 刘芬芬    时间: 2012-2-13 16:07
想了解
作者: 江苏    时间: 2012-2-14 00:34
一是实报实销,二是税务备案

作者: HNKJR    时间: 2012-4-10 11:05
严格财务制度,规避税收风险

作者: 木林森CXJ    时间: 2012-10-27 10:24
看各地税务部门意见
作者: liuweijian    时间: 2013-4-22 16:34
发票都是公司名称作为公司费用支出就不用扣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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