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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土地出让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打印本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3-10-12 11:31
标题: 《土地出让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问题标题:

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买受人订有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订立合同一方---国土资源局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问题回复:


您好,您在我们网站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在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则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因此,只要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买受人订有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那么。也就需要按照成分之五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欢迎再次咨询。


作者: 展翅    时间: 2013-10-12 16:49
呵呵,学习了。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3-10-12 17:24
呵呵,学习了
作者: 渴望学习    时间: 2013-10-13 20:14
学习了!!
作者: yqz2925929    时间: 2013-10-13 21:11
是这样的
作者: pinglumiao    时间: 2013-10-21 09:05
学习学习
作者: sdmcljg    时间: 2014-9-2 15:16
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五。
作者: DUDINGADU    时间: 2014-9-4 08:39
解答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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