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2013注册会计师】审计之舞弊知识1 [打印本页]

作者: 蓝色天空mm    时间: 2013-9-27 21:44
标题: 【2013注册会计师】审计之舞弊知识1
第一部分:
针对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总体应对措施:
1.在分派和督导项目组成员时,考虑承担重要业务职责的项目组成员所具备的知识、技能和能力,并考虑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
2.评价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政策(特别是涉及主观计量和复杂交易的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是否可能表明管理层通过操纵利润对财务信息作出虚假报告;
3.在选择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时,增加审计程序的不可预见性。
第二部分:
针对舞弊导致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审计程序:
1.改变拟定审计程序的性质,以获取更为可靠、相关的审计证据,或获取其他佐证性信息,包括更加重视实地观察或检查,在实施函证程序时改变常规函证的内容,询问被审计单位的非财务人员等。
2.改变实质性程序的时间,包括在期末或接近期末实施实质性程序,或针对本期较早时间发生的交易事项或贯穿于整个本期的交易事项实施测试。
3.改变审计程序的范围,包括扩大样本规模,采用更详细的数据实施分析程序等。
第三部分:
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属于特别风险,针对该特别风险应当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
1.调整项目:测试日常会计核算过程中做出的会计分录以及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做出的其他调整是否适当。
2.会计估计:复核会计估计是否存在偏向,并评价产生这种偏向的环境是否表明存在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
3.异常交易:对于超出被审计单位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交易,或基于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大家网]以及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其他信息而显得异常的重大交易,评价其商业理由(或缺乏商业理由)是否表明被审计单位从事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对财务信息做出虚假报告或掩盖侵占资产的行为。
第四部分:
治理层、管理层的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1.治理层、管理层的责任
  防止或发现舞弊是被审计单位治理层和管理层的责任。治理层负有监督责任,治理层的监督包括考虑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或对财务报告过程施加其他不当影响的可能性。
  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对发现舞弊方面的责任可以从正反两个方面界定:
  (1)在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有责任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2)由于审计的固有限制,即使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恰当计划和执行了审计工作,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财务报表中的某些重大错报未被发现的风险。注册会计师不能对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绝对保证。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