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对同一块地,甲公司(前公司)的拆迁补偿能作价入股乙公司(后公司)吗? [打印本页]

作者: panison    时间: 2013-5-5 17:34
标题: 对同一块地,甲公司(前公司)的拆迁补偿能作价入股乙公司(后公司)吗?
尊敬的各位同仁,房地产财税方面的专家:
      甲公司为个人独资,在拿地块A前,发生了1400万左右的拆迁补偿款,后来乙公司取得了地块A的土地使用权证。请问:甲公司能将这1400万左右的拆迁补偿款作价入股乙公司吗?
    入股后,该部分拆迁补偿款能否所得税税前扣除???
     请说明相关的财税法规依据。

    谢谢!

作者: 加米雪    时间: 2013-5-6 09:21
应该可以吧。
作者: 漂流部落    时间: 2013-5-6 09:35
可以的,在开发土地过程中支付的拆迁补偿款是可以扣除的。供参考
作者: changjian11    时间: 2013-5-6 11:44
应该可以,但情况复杂。


作者: panison    时间: 2013-5-6 15:19
我还是一头雾水啊!
作者: 日升    时间: 2013-5-6 22:34
学习了
作者: 丑丑鱼    时间: 2013-5-7 10:57
这问题问的,你起码得说出乙公司是怎么拿到证的吧?甲乙公司有什么关系?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13-5-7 13:02
没说明白。看不懂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