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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同一块地,甲公司(前公司)的拆迁补偿能作价入股乙公司(后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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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nison
时间:
2013-5-5 17:34
标题:
对同一块地,甲公司(前公司)的拆迁补偿能作价入股乙公司(后公司)吗?
尊敬的各位同仁,房地产财税方面的专家:
甲公司
为个人独资,在拿
地块A
前,发生了1400万左右的拆迁补偿款,后来
乙公司
取得了
地块A
的土地使用权证。请问:甲公司能将这1400万左右的拆迁补偿款作价入股乙公司吗?
入股后,该部分拆迁补偿款能否所得税税前扣除???
请说明相关的财税法规依据。
谢谢!
作者:
加米雪
时间:
2013-5-6 09:21
应该可以吧。
作者:
漂流部落
时间:
2013-5-6 09:35
可以的,在开发土地过程中支付的拆迁补偿款是可以扣除的。供参考
作者:
changjian11
时间:
2013-5-6 11:44
应该可以,但情况复杂。
作者:
panison
时间:
2013-5-6 15:19
我还是一头雾水啊!
作者:
日升
时间:
2013-5-6 22:34
学习了
作者:
丑丑鱼
时间:
2013-5-7 10:57
这问题问的,你起码得说出乙公司是怎么拿到证的吧?甲乙公司有什么关系?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13-5-7 13:02
没说明白。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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