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 第七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三、托收承付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3次收不回货款的 | 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该付款人办理托收 |
付款人累计3次提出无理拒付的 | 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
验单付款 | 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承付期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 |
验货付款 | 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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