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 第六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知识点二、我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1.国税局系统负责征管的税种 | 增值税;消费税(其中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负责代征);车辆购置税;对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税; 企业所得税 | |
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目前资源税暂不征收); | ||
2001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企业 | 中央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 |
2002~2008年 | 2002~2008年期间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 |
2009年起 | 从2009年起,新增企业中应当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 |
2.地税局系统负责征管的税种 |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部分地区暂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和管理);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 | |
3.海关系统负责征管的税种 | 关税;船舶吨税;委托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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