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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对于向房产收取的款项,如何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cyy0903    时间: 2012-10-10 16:14
标题: 请教对于向房产收取的款项,如何处理
我们是一家物业公司,需要向房地产公司收取如下项目
1.地下车位管理费
2.住宅物业费,商铺物业费
3.电费
4.绿化人员的工资和维护费
5.物业前期介入人员支出

之前这些费用都由我公司垫付我改如何收取,如何做账,求教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2-10-10 16:53
除了代收的电费其他的都可以做为收入和费用啊
作者: cyy0903    时间: 2012-10-11 08:15
电费,我可以开发票给房产公司,营业税按差额征收。
地下车位管理费,住宅物业费,商铺物业费已交付业主的由业主支付,其他闲置向房产公司收取。
至于绿化人员的工资和维护费,物业前期介入人员支出以什么科目向房产公司收取呢,我想应该之前应该做在其他应收款的,我是直接做在经营成本里了。如果钱收到了,应该冲减经营成本吧?

作者: 2396513586    时间: 2013-3-1 15:25
了解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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