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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代建房置换土地 [打印本页]

作者: cjwcpa    时间: 2012-9-6 08:48
标题: 代建房置换土地
请教:我房地产公司给A公司代建房屋而置换A公司的土地(所置换的土地与代建房不在一处),在此土地上再开发另一项目。请问代建房的开发成本能否直接计入此项目的土地成本。有无相关税收规定?
作者: 浮云流水3366    时间: 2012-9-6 08:53
我觉得应该不能,应该要按评估价。
作者: cjwcpa    时间: 2012-9-6 09:29
浮云流水3366 发表于 2012-9-6 08:53
我觉得应该不能,应该要按评估价。

那我们应该如何会计处理?代建房成本单独核算?土地还走招拍挂?置换时涉及哪些税种?
作者: 草根儿    时间: 2012-9-6 09:54
现行准则按非货币资产交换处理,期待高手指教
作者: 清远    时间: 2012-9-6 10:18
按非货币资产交换处理,要有评估,A公司要涉及营业税及附加、土增税、所得税。房地产公司要交契税和印花税。另A公司土地变性手续也挺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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