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2012年全市国税稽查工作思路 [打印本页]

作者: 许仙    时间: 2012-8-16 19:21
标题: 2012年全市国税稽查工作思路
2012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国税稽查工作的整体思路是:以强化队伍管理为抓手,大力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专项整治,积极轮查重点税源企业和打击假发票,全力查处大要案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系统管理,不断提高全系统稽查工作专业化水平,为确保全市国税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作出积极贡献。
    2012年,全市稽查工作的奋斗目标为:查补收入总额不低于全市国税收入的2.5%(不含车购税),人均稽查户数不少于3户,选案准确率不低于95%,案件查结率不低于95%,查补收入入库率保持100%,上级督办案件、协查案件按期回复率达到100%,协查信息完整率不低于95%,继续保持全省国税稽查系统综合考评先进行列。


一、打击涉税违法,切实发挥稽查职能
    1.扎实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专项整治。2012年,总局确定的指令性检查项目为:房地产行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煤炭行业、水泥行业、农产品加工行业,以及服装行业、家俱行业和电子产品业领域的出口骗税行为;省局确定的指令性检查项目为:教育培训出版行业和钢贸企业;全市专项检查除完成总局和省局指令性检查项目外,结合我市税源实际,将商贸企业、营利性医疗机构、竹木行业、冶炼行业等列为全市指令性检查项目。市县两级稽查部门积极落实牵头组织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总结和上报工作,力争检查一个行业就规范一个行业,确保全市税收专项取得实效。
    与此同时,通过对税收征管档案、行业及地区调查研究、数据分析,紧密结合举报案源、案件查处、网上协查和专项检查,着重对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税收秩序相对混乱、发案率较高或案件线索指向较为集中、宏观税负偏低的地区开展专项整治。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稽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稽查建议。归纳行业检查方法或标准,归集整理典型案例,达到促进行业、区域税收征管,整顿和规范行业、区域税收秩序的目标。
    2.有序开展重点税源企业轮查。在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重点税源企业检查的方式方法,对近几年未检查过的重点税源企业分步骤开展轮查,将重点税源企业轮查工作作为税务稽查一项常规性工作有序开展,促进企业提高纳税遵从度。
    3.继续开展发票打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打击“卖方市场”,整治“买方市场”,认真做好全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紧密结合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税源企业轮查和大要案件查办,对全市的房地产企业、商贸企业、建筑安装企业、教育培训机构等行业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充分发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协调沟通,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处理开具和使用虚假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严打印制、贩卖假发票的犯罪团伙。继续开展对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整治,深入查处涉嫌偷逃税款的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商。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接受发票情况的专项检查。
    4.全力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集中力量查处一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加大对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和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偷逃税款等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成品油、煤炭、运输等行业的虚开发票活动;重点查处电子、家具、服装类产品的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房地产、建筑安装等行业偷逃税案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大要案报告和督办制度,实行大要案件上报与稽查办案专项经费挂钩。全年市局稽查局至少查处2起大要案件,市局第一稽查局和各县局稽查局至少各查处1起大要案件,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震慑作用。


二、推进规范执法,切实提高稽查质效
    5.规范稽查选案,提高选案准确率。各级稽查部门都要科学合理的制定年度常规检查计划,按照计划开展税务检查,严格控制检查频率,减少重复检查。要充分利用征管信息、第三方信息等案源信息强化稽查案源分析,细化选案指标,实施科学选案,提高选案准确率。一是充分运用预警分析系统开展选案,将低于预警下限的纳税人列为重点案源筛选对象;二是积极深入开展案源调查,及时收集、分析纳税数据,加强税收调研,建立健全科学选案体系,避免盲目选案;三是将计算机选案与人工选案结合,广泛收集群众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情报交换等案源信息。
    6.规范检查实施,优化稽查服务。下户检查过程中坚持依法稽查、文明执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权限合法、程序无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原则,通过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和公正文明执法,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听取纳税人陈述申辩意见,依法尊重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尽量缩短检查时间,减少对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减轻纳税人负担。
    7.规范案件审理,加大审理力度。强化证据意识,规范取证行为,坚持大要案上报审理制和“两权监督”等规定,严格审核证据和适用法律,确保每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得当。坚持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和优质案卷评选,加强税收执法考核子系统的考核力度,进一步规范稽查案卷文书制作水平;落实案件复查制度,在全市范围开展案件复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查结案件,查找稽查执法薄弱环节,复查内容包括:程序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准确、定性处理是否适当、文书使用是否规范等,对复查不合格的案件进行责任追究,并将复查结果纳入系统考核。
    8.规范案件执行,确保执行到位。强化事前调查,在执行文书送达之前,稽查执行人员及时与征管、税源管理等部门取得联系,充分了解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分析判断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使执行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严格按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办理案件移送工作。依法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保证税务处理与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责任到人、责任到案,实现稽查案件查补收入颗粒归仓。


三、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升稽查水平
    9.试行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按照省局《2012年稽查工作要点》提出的“推广应用稽查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模式”要求,借鉴XX国税局稽查局编印的《税务稽查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指引》,结合XX地区实际,对全市范围内规模以上重点税源企业等会计核算较为健全的纳税人推广应用稽查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模式,强化检查环节痕迹管理,做到税种查全、环节查到、项目查清、问题查透,实现对稽查过程和质量的控制、监督。
    10.建立税务稽查案例库。按照省局统一部署,依托协查信息系统,逐步建立税务稽查案例库,加强重大案件、案情复杂案件、有争议案件的案例分析,提高税务稽查案例分析和应用水平。各级稽查部门积极推荐优秀案例,注重发现和总结作案手段和违法新情况,形成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典型案例。
    11.强化内外协作互动。继续建立健全稽查与征管、法规、税政等部门的互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提出具有针对性、现实性和可操作性的稽查建议,促进稽查成果的应用。继续完善与公安联合办案机制和涉税案件移送办法,提高查办大要案的震慑效果;加强与检察部门的联系,建立税务稽查渎职犯罪预警机制,监督税务稽查执法行为,防止渎职犯罪行为的发生;加强与法院联系,切实解决案件执行难的问题,确保每起案件执行到位;加强与地税部门的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案件信息,适时开展联合稽查。


四、深化机制建设,切实优化管理水平
    12.落实稽查分类分级管理。进一步细化稽查分类分级标准,合理确定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明确市、县两级稽查局组织检查和直接检查企业的分类标准,使稽查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与重点税源的分布相对应。市局稽查局负责对全市重点税源企业实施定期轮查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县级稽查局负责对一般税源企业实施常规检查和一般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
    13.加强全市系统上下联动。以建机制、带队伍、严执法为要求,不断增强全市稽查系统上下互动共进,确保政令通达、指挥有力、反应快捷、管理有序;建立税务稽查系统管理考核评价体系,着重完善岗位考核办法、办案数量和质量奖励办法,确保稽查立案率、结案率、处罚率、滞纳金加收率达到规定要求,加大稽查工作绩效考核力度,实现稽查工作考核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14.着力防范执法风险。通过规范稽查工作流程,依法稽查文明执法,避免因检查、执行等执法行为失误、不当引起纳税人不满和抱怨的问题,妥善化解矛盾冲突。完善稽查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接受外部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过错责任追究,有效避免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执法随意性和办人情案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15.严格稽查办案经费。继续严格税务稽查办案专项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超权限审批、超范围使用、超标准支出办案专项经费;加大稽查办案设备、科技装备投入,提高稽查办案专项经费使用效益。


五、强化队伍建设,切实提振整体形象
    16.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加强稽查业务骨干和专家型人才的培训,重点提高稽查人员的税收政策水平、法律素质、查账技能等实用型培训,重视电子稽查和执法办案策略培训,建立专业化税务稽查人才队伍。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司法资格等考试,对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实行重奖,全面提升稽查干部整体业务素质。
    17.建立稽查人才库制度。借鉴市局行政执法(纳税评估)人才库评选方法,按照严格的选拔、聘用、管理程序,遵循德才兼备、注重工作能力的原则,再造全市稽查人才库。大力开展稽查能手培训和选拔活动,继续调整、充实、更新和完善市级稽查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优化人才专业结构,形成多行业、多门类、多元化的专家型格局,充分发挥稽查人才库在打击涉税违法活动中的主力军作用,激励广大稽查人员精学稽查本领、学税收业务、广学相关知识,培养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稽查人员,不断提高全市系统稽查人员业务水平。
    18.加强党风廉政及内控机制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和警示广大稽查干部筑牢反腐败的思想防线。认真落实“一岗两责”、“一案双查”等制度。推行廉政责任制和执法责任制,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开展明查暗访、廉政回访活动。切实开展内控机制建设,充分防范执法风险点。注重对稽查人员的廉政教育,将稽查执法行为置于纳税人监督之下,切实改进稽查工作作风和行风。
    19.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及时归纳总结稽查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力争在中央、省、市报刊杂志上推介国税稽查工作经验,扩大社会影响;深入调查研究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当好参谋助手;各级稽查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教育、惩治和警示效应。

作者: 海蛎子    时间: 2012-8-16 22:39
感谢楼主的无私分享!
作者: 522606046    时间: 2012-8-17 08:19
这东西我收了!谢谢楼主!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