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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歪招迭出“助”购房者规避限购令 [打印本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1-12-17 23:57
标题: 歪招迭出“助”购房者规避限购令
歪招迭出“助”购房者规避限购令
    年底将至,开发商推盘力度增大,多重压力和诱惑之下,中介再次动用歪招“帮”购房者规避限购令。除了“借他人名义买房再过户”、“假离婚”、“先落户后买房”等老招数,网友还晒出各种升级版歪招:
  买13个月纳税单
  @战神-做自己:
  东岗路一家中介工作人员说,外地户口想在省城购房,花点“小钱”就能解决,可以用虚假材料骗取社保证明。 “一次性补缴13个月的税单就可以了,对于补交个税的具体操作,中介会交给“专业”的公司去办。”
  一年后再办预告登记
  @蓝琪儿:有房产公司销售人员说,“如果愿意一次性付款,就可先买房,待缴税满一年后再办预告登记。”根据现行新房购买流程,只有预告登记环节才需提供个税证明。借集体户口买房@回光返照:“购房者还可找些在校大学生的户口在省会买房,然后直接找个公证处公证,证明这套房现在是你的,公证只需几百元钱,也不妨碍今后转手卖。”通过打官司买房
  @下雨天卖房子:
  还有更损的招数,打官司。比如买家a想买业主b的一套房,价格为100万元,但a属于被限购的人群。他可以和b商量好,假称b向a借款100万元但无法偿还,a把b告上法庭。法院调解后b以房抵债,这样一来,连二手房交易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都一并省下了,“这个风险太大。”
  以公司名义购房”
  @伪小资lbb:“如果一次性付款,可以以公司名义买房,”一家中介的置业顾问说。公司买房不受楼市监管的影响,可以绕开限购政策,但不能办理房贷。在购买环节的税费则相差不大,只是对公司资质的认定程序稍显繁琐。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这些极端方式看似绕开了限购,但风险重重,一旦中间环节出现问题将无法维权,购房者铤而走险或将得不偿失。

作者: fywzlyh    时间: 2011-12-18 09:10
好主意喔
作者: 1120971696    时间: 2011-12-18 13:00
好办法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1-12-26 14:40
真绝啊,不过其实这些方式,不出事怎么都好说,一出事都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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