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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3号专题】房地产企业开办期的界定 [打印本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7-1 13:17
标题: 【13号专题】房地产企业开办期的界定
房地产企业开办期的界定向来有争议,

目前有多种说法:
1、以取得营业执照日为准
2、以打下第一根之日为准
3、以取得开工许可证之日为准
4、以付出第一笔土地款为界,薄荷雨的意见



说说看您支持哪一种,并说明理由
作者: 乔静宜    时间: 2008-7-1 14:30
以取得营业执照为准。
作者: 子宇    时间: 2008-7-2 00:13
这个我转有篇文字,http://www.fdckj.com/bbs/viewthr ... hlight=%BF%AA%B0%EC

支持
以取得营业执照日为准
作者: 梁皓    时间: 2008-7-2 09:30
以取得营业执照为准。
作者: k270441147    时间: 2008-7-2 16:03
以取得营业执照为准
作者: 秀丽家园    时间: 2008-7-2 16:31
3楼的转贴里,有关开办费税前列支问题,我有疑义,新准则已明确开办费不符合资产定义,营业日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而新税法对长期待摊费用明确了不短于3年摊销期,但开办费是否列入长期待摊费用,税法并不明确,在这点上,同行也是有争议的,请看这份争议贴:
http://www.cpa365.cn/bbs/dispbbs.asp?BoardID=31&ID=34457
作者: 薄荷雨    时间: 2008-7-3 11:07
税务局指出,以付出第一笔土地款为界,之前的为开办期,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7-3 11:1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2003]1239号)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3〕1239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企业减免所得税起始日期的请示》(京国税发〔2003〕24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执行以来,各地对新办企业、单位生产经营之日理解不一,为便于各地具体执行和掌握,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的执行口径统一为纳税人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企业取得的营业执照标明的设立日期在6月30日之前的,应以当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在6月30日之后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选择就当年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享受定期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执行期限,可推延至下一个年度起计算。如果企业已选择该办法后次年度发生亏损,其上一年度已纳税款,不予退还,亏损年度应计算为减免税执行期限;其亏损额可按规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
另外,鉴于企业所得税是按年计算征收的,税务机关应按年审批减免企业所得税。




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作者: 子宇    时间: 2008-7-3 11:44
原帖由 秀丽家园 于 2008-7-2 16:31 发表
3楼的转贴里,有关开办费税前列支问题,我有疑义,新准则已明确开办费不符合资产定义,营业日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而新税法对长期待摊费用明确了不短于3年摊销期,但开办费是否列入长期待摊费用,税法并不明确,在这 ...


这里讨论的具体的是房地产的,你认为什么时点呢?
作者: 防水键盘    时间: 2008-7-4 20:51
工商、银行开户、税务登记证上的最后日期
作者: lxb    时间: 2008-7-8 09:12
以取得营业执照日为准
作者: 陈昱    时间: 2008-7-13 20:32
取得开工许可证时间为准
作者: 经适房    时间: 2008-8-1 16:17
正遇到这个问题,不知是领取营业执照后还是开工许可证之后。向其他房地产咨询说是开工许可证之后。
作者: 沈比    时间: 2008-8-4 15:20
支持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便于操作。现在对开办费的处理是明确了,为何不同时定义一下开办期?让大家糊涂争论
作者: 写轮    时间: 2008-8-7 16:47
顶一下,我们是已取的营业执照为开始的
作者: 小出纳    时间: 2008-8-8 12:56
以取得营业执照为准,因为具有法律效力
作者: 小出纳    时间: 2008-8-11 10:50
取得营业执照为准,有法律效力
作者: 经适房    时间: 2008-8-14 16:42
正遇到这个问题,学习了一下。
我公司是6月份拿的营业执照,之前和之后的费用是列开办费吧?还没有开工。
作者: 红叶漫步88    时间: 2008-8-18 20:53
以取得营业执照日为准
作者: 四方井    时间: 2008-11-23 10:11
以取得营业执照日为准
作者: 黄帝二世    时间: 2008-12-1 22:13
以取得营业执照日为准
作者: dina0929    时间: 2008-12-7 08:40
应该是以营业执照为准吧
作者: 歪猴    时间: 2008-12-7 18:20
取得营业执照日标志公司已经成立,之后发生的费用属于期间费用
作者: 四川成都    时间: 2009-2-8 11:09
学习学习 ~~~~
谢谢楼上各位~~~
作者: 刘月利    时间: 2009-2-10 19:44
应该以付出第一笔土地款为界
作者: qq1998    时间: 2009-2-11 08:04
以取得营业执照日为准
作者: shenghuangci    时间: 2009-2-11 10:27
长期待摊费用怎么转到管理费用呢。。。
作者: 珂儿    时间: 2009-2-12 08:48
以取得营业执照为准
作者: 新新手    时间: 2009-2-19 11:08
取得营业执照的时间为准
作者: 风里来    时间: 2009-2-19 11:19
原帖由 乔静宜 于 2008-7-1 14:30 发表
以取得营业执照为准。


同意楼主说法
作者: 常玉    时间: 2009-2-19 16:17
以取得营业执照为准
作者: binbingoo    时间: 2009-2-23 09:40
以取得营业执照为准
作者: 天行健追求卓越    时间: 2009-3-21 13:14
营业执照具有客观性
作者: huang7890    时间: 2009-3-30 14:10
我同意以取得营业执照日为准
作者: 赵立刚    时间: 2009-3-30 14:31
应该以取得营业执照日为准
作者: 落花无言    时间: 2009-3-30 16:21
标题: 回复 35# 的帖子
个人也赞同营业执照取得日,但不是房产企业5年亏损弥补期根本享受不到吗?不是明摆着亏吗?向大家请教?
作者: 阳光地带    时间: 2009-3-31 12:54
这是税法与会计实务不同之处,税法上应该是以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算,6月30日后的给了一个选择权给企业
作者: 阳光地带    时间: 2009-3-31 12:55
有选择也就为下半年成立的企业一些空间
作者: hjy668    时间: 2009-4-25 16:05
我觉得以取得开工许可证之日为准
作者: 菜豆腐    时间: 2009-4-26 18:50
营业执照取得的日期
作者: 太阳鱼    时间: 2009-4-28 16:08
在这个问题上想了很长时间,最后是以取得项目投资备案证之日来划分的,开办费放在长期待摊费用里,分三年摊销。开办费的摊销见国税函〔2009〕98号文件。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作者: 随风飘杨    时间: 2010-6-2 12:58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我们税务专管员说的是,以动工收到第一笔发票为开办费的结束。
作者: 晚风    时间: 2010-6-9 08:39
看看,学习之中!!
作者: 若水三千    时间: 2010-8-13 17:20
以取得营业执照执照的日期为准;
作者: 阿土伯1982    时间: 2012-3-30 22:21
工商营业执照时间
作者: HNKJR    时间: 2012-3-31 16:25
梁皓 发表于 2008-7-2 09:30
以取得营业执照为准。

以取得营业执照为准,支持。
作者: 武昂    时间: 2015-6-17 16:51
好好学些,天天向上
作者: 黑土    时间: 2015-8-20 09:37
很及时,想知道
作者: 错落的黄昏    时间: 2015-9-18 16:20
我选第四条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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