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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务院发布稀土业发展22条意见 [打印本页]

作者: 嫦娥一号    时间: 2011-5-20 08:19
标题: 国务院发布稀土业发展22条意见
2011年05月20日 02:30周宇 许岩证券时报
  为确保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昨日发布《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全文共22条。《意见》指出,将大幅提高稀土资源税征收标准,抑制资源开采暴利。改革稀土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大政策调控力度,逐步实现稀土价值和价格的统一。(点击查看>>>稀土永磁板块领涨股)
  同时,《意见》还提出,要按照国家储备与企业储备、实物储备和资源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稀土战略储备。此外,积极推进行业兼并重组,工业和信息化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推进稀土行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方案。
  《意见》指出,要加快转变稀土行业发展方式,促进稀土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开采和冶炼分离能力,大力发展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产业,进一步巩固和发挥稀土战略性基础产业的重要作用,确保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意见》,我国将用1~2年时间,建立起规范有序的稀土资源开发、冶炼分离和市场流通秩序,资源无序开采、生态环境恶化、生产盲目扩张和出口**猖獗的状况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形成以大型企业为主导的稀土行业格局。再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合理开发、有序生产、高效利用、技术先进、集约发展的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格局。
  《意见》明确,要对稀土资源实施更为严格的保护性开采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严把行业和环境准入关。实施严格的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编制、下达和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稀土出口企业资质标准。此外,加强稀土出口管理,防止变相出口稀土产品。
  《意见》强调,要严格控制稀土冶炼分离总量。“十二五”期间,除国家批准的兼并重组、优化布局项目外,停止核准新建稀土冶炼分离项目,禁止现有稀土冶炼分离项目扩大生产规模。坚决制止违规项目建设,对越权审批、违规建设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责任。
  在推进兼并重组方面,《意见》指出,支持大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大力推进资源整合,大幅度减少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企业数量,提高产业集中度。工业和信息化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推进稀土行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方案。
  商务部、海关总署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将稀土铁合金纳入稀土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公告》,自5月20日起,将海关商品编号为7202999100“其他按重量计稀土元素总含量>10%的铁合金”纳入稀土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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