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问一个关于空调等设备留给房东,是否允许税前扣除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xx000xx
时间:
2008-6-8 13:18
标题:
问一个关于空调等设备留给房东,是否允许税前扣除的问题
我们公司是在外地,空调,电脑等在该项目完成后将免费留给房东使用
这里就产生了增值税和所得税的问题
这种是不是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同时售价低于原值,不缴纳增值税
所得税方面是属于直接捐赠,而不允许扣除,是嘛?
还是视同销售,看账面值跟公允价值的差价缴纳所得税呢?
请大家指教~~~~
作者:
狼毒花
时间:
2008-6-8 13:20
空调,电脑金额很大吗?
是不是原来的办公室是租用的,到期后装修都归房东所有
作者:
xx000xx
时间:
2008-6-8 14:00
标题:
回答
恩,是的,金额单件小,但是总和比较大,包括中央空调等等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6-8 21:19
做报废清理最省事,几台电脑几台空调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来说实在是微不足道,税务局也不会太关注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