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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75号专题】成本分摊技巧 [打印本页]

作者: dengwenyue    时间: 2010-8-7 10:51
标题: 【175号专题】成本分摊技巧
请教,如果地下车库是整体一个,地上有商业和普通住宅,哪这三项如何分摊土地成本?
是这样的,如果从建筑面积比来看,因地上商业建筑面积较小,住宅较多,所以,商业分到的土地成本为很小。但从占地面积上看,商业与住宅的比就会大一些,我想从占地面积算,但关键是地下车库是一个整体,哪按占地面积的话,地下车库就不知道怎么摊了?
作者: yu521125    时间: 2010-8-7 14:30
帮你顶一下,等高手!
作者: 蒙会计    时间: 2010-8-7 14:56
帮你顶一下,等高手!

作者: dengwenyue    时间: 2010-8-9 09:16
这个问题好,请大家多多讨论
作者: jiangyinj    时间: 2010-8-9 09:25
帮你顶一下,等高手!
作者: 流逸风    时间: 2010-8-9 09:35
我也想知道,所以顶一个
作者: 江鱼儿    时间: 2010-8-9 09:57
哪位高手指点下啊,我也很想知道
作者: shuijing    时间: 2010-8-9 10:18
31号文中提到,土地成本,一般按占地面积法进行分配,地下车库是没有产权的,所以不分担土地成本。
作者: qiaowto    时间: 2010-8-9 10:28
俺这是不用操这个心的,不管你怎么分,税局是按建筑面积来分摊住宅和商业的,不讲理啊,这样商业会增值多。好象有用售价来分摊的,这样能平衡一点
作者: qiaowto    时间: 2010-8-9 10:29
如果商业是单独一栋楼的话可以按占地面积来分
作者: xzx80    时间: 2010-8-9 10:30
31号文中提到,土地成本,一般按占地面积法进行分配。
第三十三条 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应作为成本对象单独核算。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

配套设施占用的建设场地是的按实际占地面积要核算。
作者: 九江小小龙    时间: 2010-8-9 11:38
同意楼上的看法。但有时税务局的做法和我们不一样又不讲理很难办/
作者: dengwenyue    时间: 2010-8-9 13:47
商业是独栋的,但地下是一体的
作者: leaf532    时间: 2010-8-10 08:49
我同意11*楼的观点
作者: windowsxpsp    时间: 2010-8-10 17:06
学习了,


,……
作者: 半根烟9    时间: 2010-8-12 14:50
可以根据销售售价比来增加商业部分的成本,我之前操作过,但要和税务机关协商好。
作者: 桔梗    时间: 2010-8-13 15:55
税务有时候也是不讲理的!
作者: dengwenyue    时间: 2010-8-19 10:23
按售价比,但若未全部卖完,怎么办?税务不一定会认可
作者: dengwenyue    时间: 2010-8-19 10:24
这个问题很关键,成本涉及到税金,大家来讨论
作者: 江苏    时间: 2010-8-19 19:21
帮你顶一下,等高手!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35555-1-1.html
作者: wujia822    时间: 2010-8-20 14:37
标题: ip ig gh
ip ni gg hg h
作者: dengwenyue    时间: 2010-8-23 15:02
地下车库按地上建筑面积比在分一次呢
作者: ct5678    时间: 2010-8-27 22:51
哪位高手指点下啊,我也很想知道!!
作者: huanglfen    时间: 2010-8-30 14:46
来学习喽,谢谢楼主提出的问题!
作者: 勿忘我    时间: 2010-8-30 16:28
有谁能说得更具体一点吗,还是不明白啊?
作者: mengxiang    时间: 2010-9-10 00:02
来学习喽,谢谢楼主提出的问题
作者: 苗海芬    时间: 2010-9-29 10:32
怎么没高手来指导下呢
作者: 743466846    时间: 2010-10-1 09:16
帮你顶一下,呵呵
作者: 苗菁    时间: 2010-10-19 17:22
按什么分,都有其合理的地方,但要税务局认可才行啊
作者: 蓝色妖鼠_2010    时间: 2010-10-20 16:48
标题: 成本分摊问题
1.将“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按照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在可售与不可售的房地产之间进行分配。
2.将“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国家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按照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在可售与不可售的房地产之间进行分配。
3.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或者无偿移交给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公共配套设施费,一般按照可售面积分摊各期、各项目应负担的成本。
所以还得看车库时什么性质的,是人防工程改造的?还是规划里已经有的?处理是不一样的!
作者: 爱的奉献    时间: 2010-10-24 22:24
这是不用操这个心的,不管你怎么分,税局是按建筑面积来分摊住宅和商业的,不讲理啊,这样商业会增值多。好象有用售价来分摊的,这样能平衡一点
作者: wyhzuluo    时间: 2010-10-24 22:26
这个问题值得讨论!.
作者: 墨菲    时间: 2010-11-4 11:34
2009 31号文 说的很清楚
作者: 糊涂仙    时间: 2010-11-14 10:33
我也想知道,所以顶一个
作者: wyh200829    时间: 2010-12-10 10:27
如果住宅和商业部分全部卖完,税务可以按售价比来分摊成本,但是如果二者都没卖完,如何以售价比分摊。
作者: 偶滴个神啊    时间: 2010-12-10 10:31
哎  回帖是一种美德啊 。。。。
作者: 奈寒    时间: 2010-12-10 10:35
如果按建筑面面积分摊的话,那么商业门市的增值税就高了
作者: 1269    时间: 2010-12-12 02:43
有高手指点么 ,也关注下。。。
作者: judezheng77    时间: 2010-12-16 15:31
按售价比来分摊成本
好像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来支持,否则用这方法来分住宅和有产权的车库,倒是个好办法
作者: talos51002    时间: 2011-1-3 10:06
dddddddddd
作者: chenxiumin    时间: 2011-1-4 21:29
看房产测绘报告里面,你底下车库是分不到土地面积的
所以不用分摊土地成本
作者: 钟健良    时间: 2011-3-20 15:47
坐等高手解答~~~
作者: 江苏    时间: 2011-4-4 16:16
坐等高手解答~~~

作者: 过山虎    时间: 2011-4-5 16:11
按31号文,应分两种情况:
1、有产权的,应单独设为成本对象归集成本,土地成本按占地面积归集,因地下停车场与地面建筑一体,故土地成本无法归集,应归集建安成本及分摊开发费用
2、无产权的,或产权归属全体业主的应作为配套设施归集,按地面建筑已售、未售进行分摊
不知有没有其他意见。
作者: 过山虎    时间: 2011-4-5 16:12
或:有产权的应按开发产品处理,按建筑面积在开发产品间分摊。
作者: shixin    时间: 2011-4-6 19:27
爬楼爬到最后,也没搞明白怎么计算,都是些官语,没有通俗一点具体的方法。
作者: wangacc    时间: 2011-4-9 15:52
同意楼上观点,继续关注中!
作者: 小小会    时间: 2011-5-19 15:37
看到这,建议大家还是好好研究31号文吧
作者: 31602978    时间: 2011-5-21 08:39
同意搂上观点,支持一下
作者: 31602978    时间: 2011-5-21 08:40
严重支持一下,呵呵
作者: 银海之星    时间: 2011-5-21 08:54
这个问题很普遍,知道关注
作者: 工作愉快    时间: 2011-5-21 09:33
按售价来分摊,有文件吗,没听说过。。。。
作者: 31602978    时间: 2011-5-23 09:13
这个问题回答的什么都有,就没有一个统一且比较完整公认的,本论坛的专家都跑哪去了?都不会来指导下吗?
作者: 31602978    时间: 2011-5-23 09:15
建议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至少有专家来确切回答下比较好吧!
作者: 波音公司    时间: 2011-5-30 20:09
这个问题我也是第一次碰到,还是要等即熟悉税法又熟悉财务的高手来回答。
作者: 天舒    时间: 2011-8-26 17:41
我也来学习一下
作者: 爱情有个缺口    时间: 2011-9-9 10:17
分摊学问太深了 ,哎
作者: koala119    时间: 2012-2-21 17:29
建筑面积,税务局不讲理的。
作者: fywzlyh    时间: 2012-2-21 17:34
顶一下
作者: merry1314    时间: 2012-2-22 14:27
认真学习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2-23 13:46
有按照售价比分摊的,也有特殊规定的,宁波地税局就有个文件,允许在分摊的时候,商业可以比住宅多分摊10%,所以这个问题还是要跟当地税务多沟通。
作者: fywzlyh    时间: 2012-2-23 13:58
等高手出现
作者: 茉莉花小小    时间: 2012-2-23 14:43
随便看看
作者: 眀慧    时间: 2012-2-23 15:30
按建筑面积来分摊,地下的算公摊,按比例也摊到住宅和商业里
作者: 海南三亚湾    时间: 2012-3-17 10:38
⑴ 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销售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作为成本对象单独核算,视为“销售不动产”处理。
    ⑵ 销售有限使用权(例如地下车位),视为“服务业—租赁业”进行处理,这种情况下,视为自用固定资产,当然不用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而成本也不能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不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将国税函[2005]83号归为失效文件后,2011年1月之后再如此操作将缺乏政策依据。
    ⑶ 为公共配套设施处理,销售价款作为开发产品销售的整体价外费用合并计入销售总额处理。
税中望月有个贴敬请参考,根据你企业情况谨慎处理。
原文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41720-2-1.html

作者: 无心匣子    时间: 2012-3-17 11:26
学习一下。。。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3-19 08:45
认真学习 深入领会
作者: 杨杨1    时间: 2012-3-19 15:34

作者: 别了温哥华    时间: 2012-3-23 14:25
帮你顶一下,等高手
作者: phoebe    时间: 2012-3-24 14:16
所得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清算办法上口径都不致的
作者: HNKJR    时间: 2012-4-9 21:38
蓝色妖鼠_2010 发表于 2010-10-20 16:48
1.将“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按照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在可 ...

高手出现了
作者: lzj1020    时间: 2012-6-26 11:39
麻烦了
作者: 冰天雪地    时间: 2012-6-27 17:03
顶一下
作者: lzj1020    时间: 2012-6-27 17:21
了解了
作者: waa    时间: 2012-7-16 10:39
学习学习
作者: can_44    时间: 2012-7-24 11:32
kan一下
作者: dekhtk    时间: 2012-7-28 18:11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xujun99    时间: 2012-8-8 11:14
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米格格    时间: 2012-8-11 13:56
最后还需要税务局同意吧。
作者: 游斌国    时间: 2012-8-13 12:46
学习,谢谢
作者: 2396513586    时间: 2012-8-22 14:42
我也想知道这。
作者: 昏昏昭昭    时间: 2012-8-28 21:37
咨询专管员吧。
作者: 篮球    时间: 2012-11-12 16:31
学习学习学习学习
作者: ☆.怡.★.    时间: 2012-11-16 17:37
先打个记号,慢慢看。
作者: 木垒河    时间: 2012-11-17 12:27
期待一个通俗易操作的大家都认同的答案
作者: 柳之    时间: 2012-11-17 12:52
按可售面积分摊行不?
作者: 经适房    时间: 2012-12-11 13:40
全部看完,没有一个具体概念

作者: 虎妞    时间: 2012-12-11 14:10
没看出来
作者: 神农    时间: 2013-7-22 06:07
不错的问题。都是比较实用的问题。

作者: sqyxy    时间: 2013-7-22 15:49
看一下
作者: sdongco    时间: 2013-7-26 20:53
学习学习
作者: man-yy    时间: 2014-3-22 13:28
跟大家学习
作者: ahjxbh123    时间: 2014-4-8 15:14
向你学习
作者: 卜算子    时间: 2014-4-8 16:59
想学习学习
作者: 美丽的世界    时间: 2014-5-12 00:29
学习一下
作者: xyyxz111    时间: 2014-5-15 09:10
先学习学习
作者: 应总123    时间: 2014-5-19 08:11
学习学习
作者: 紫林    时间: 2014-5-22 14:54
好好学习
作者: 丫乐    时间: 2014-6-2 16:30
学习中行
作者: 丫乐    时间: 2014-6-2 16:30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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