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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计提业委会经费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美丽心琴    时间: 2010-6-26 23:39
标题: 关于计提业委会经费的问题
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签订物管合同中,合同条款中有一条规定:小区内停车场收入中计提30%作为业委会经费,
即停车费为10000元,计提3000元作为业委会经费,物业公司在年终企业所得税清算时,3000元是否属于
物业公司收入,需并入企业所得税清算?
作者: jxaa094494    时间: 2010-7-15 17:05
标题: 物业收入中的提成
现在物业管理条例里有规定利用公共部位收益可归业主所有,像你说的30%还是多少提成给业委会,按照财务角度讲,业委会不属于独立法人,不可能提供发票,又无法在银行设立账户,只能业委会提供发票来报账,关于税金类能和业委会沟通各自承担最好,否则只能物业公司承担了,个人愚见
作者: 布布    时间: 2011-6-28 21:45
好贴,又学习了
作者: cdlgy    时间: 2012-4-17 10:02
学习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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