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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售后返租-----成立物业公司节税再探讨 [打印本页]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09-8-22 10:34
标题: 售后返租-----成立物业公司节税再探讨
有人认为成立物业公司可节约售后返租中税收问题——即在开发商将房子售出后,由物业公司与购房者另外签订委托代理租房协议,可节约税金。笔者认为不尽其然,现实中难以操作。

   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启动商铺的销售局面,以带动整个项目的红火,以售后返租方式销售商铺,承诺购房者在5年内可以得到房款7%的租金,开发商每年需付给购房者租金650万元。开发商再将回租的商铺统一出租给其他经营户,但由于市场成立初期,市场并不红火,开发商每年出租只能收取租金550万元。
在上述情况下,将无法利用物业公司进行税收筹划。
第一:物业公司难以长期亏损运作,无力支付每年要付给购房者的租金。
第二:物业公司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应获得正常的经营收益才合理,在收取的出租租金还不够支付给购房者的情况下,哪还有代理手续费收益,这是不正常的。在这种情况下,该关联性交易将会被税务机关核定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

  售后返租税收问题感觉太复杂,大家一起说说。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09-8-23 10:19
没人理,自己顶顶。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09-8-24 16:07
好贴自己顶。
作者: 1126自强不息    时间: 2011-8-10 09:45
哈哈 的确如此  风险很大
作者: phoebe    时间: 2012-3-12 17:54
个人感觉这应该是在确定有业务后可以考虑的筹划
作者: mofeifei    时间: 2012-5-10 17:11
确实如此,但是在市场经济不太景气的情况下,肯定只能亏本经营,这个经营公司应该是房产公司的关联企业,亏损可由开发补贴,等市场景气了,有盈利了自然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个就需要一个公司如何做好前期营销策划了。
作者: 马艳    时间: 2012-5-10 20:31
我们就存在这个问题,亏损大,每月要支付返租款,建议不要采用这种营销方式
作者: mhf1982    时间: 2012-6-28 09:52
这个帖子不错,大家快来顶起来!
作者: 清茶5596    时间: 2012-9-4 11:17
其实这个是在销售环节就应该筹划的内容,只有和销售联系起来,才会有利润,不过,这个的税务风险也是很大的
作者: 昏昏昭昭    时间: 2012-9-4 13:15
这样操作的一般都是赔钱。
作者: 青春不再    时间: 2015-9-25 14:19
这样操作的一般都是赔钱,这个赔钱如何才能进入房产公司的税前。?
作者: 豆粒    时间: 2016-9-23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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