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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何做出纳工作详解 [打印本页]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09-7-22 13:21
标题: 如何做出纳工作详解
《如何做出纳》-----日常事务处理一
现金收入的主要来源有哪些
    各单位在办理经济业务时,可按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下列范围内收取一定的现金:
    (1)单位或职工交回差旅费剩余款、赔偿款、备用金退回款。
    (2)收取不能转帐的单位或个人的销售收入。
    (3)不足转帐起点(起点为100元)的小额收入等。
除上述项目可直接收入现金外,其余收款业务原则上都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怎样复核现金收款凭证
现金收款凭证是出纳人员办理现金收入业务的依据。出纳人员在办理每一笔现金收入前,都必须首先复核现金收款凭证,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复核以下内容:
    (1)现金收款凭证的填写日期是否正确。现金收款凭证的填写日期应为编制收款凭证的当天,不得提前或推后。
    (2)现金收款凭证的编号是否正确。主要是复核凭证是否按本单位规定的分类编号方法连续编号,如有重号、漏号或不按日期顺序编号等情况,应将收款凭证退回制证人员,予以更正或重新填写。
    (3)现金收款凭证记录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正确,其摘要栏的内容与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相符。
    (4)使用的会计科目是否正确。如果发现科目使用错误或记帐方向错误等情况,应立即退回制证人员,要求更正。
    (5)复核收款凭证的金额与原始凭证的金额是否一致。
    (6)复核收款凭证“附单据”栏的张数与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是否相符。
    (7)收款凭证的出纳、制证、稽核、记帐、会计主管栏目是否签名或盖章。如有漏签,要补签后再收款。

现金收入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现金收入的处理程序是指办理现金收入时,从复核现金收入的来源到登记现金日记帐的处理步骤和规则。办理现金收入业务的程序一般为:
    (1)复核现金收款凭证,即复核现金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2)当面清点现金。
    (3)开出现金收据,并加盖“现金收讫”印章和出纳人员名章,
(4)根据收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如果销售发货票上印有“代记帐凭证”字样,可据以登记现金日记帐。

现金支出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办理现金支出的业务程序一般为:
    (1)复核现金付款凭证。
    (2)经复核无误后,在付款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上加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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