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问题解决后请及时主题分类修改为“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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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5-19 13:04
标题:
问题解决后请及时主题分类修改为“已解决”
问题解决后请及时主题分类修改为“已解决”,修改方法很简单:帖子一楼下方找到“已标记解决”按钮,直接点击即可完成。该操作仅限发帖作者及版主。
作者:
谦虚学习
时间:
2009-5-20 16:04
对于求助的问题别人已经答复,怎么修改为已解决呢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5-21 21:23
帖子主题第一楼的最下方右侧有一个“编辑”按钮,可以编辑自己发布的主题
请大家务必修改
作者:
小韦韦爱学习
时间:
2010-9-9 09:32
标题:
坚决执行版主要求
坚决执行版主要求
作者:
晨曦菊xjq
时间:
2010-9-21 11:28
哦,知道了!下次及时改过来
作者:
穿越地平线
时间:
2011-1-14 14:05
坚决执行版主要求
作者:
忘忧1983
时间:
2011-5-3 15:35
超过140分钟就不能进行修改了?
作者:
波音公司
时间:
2011-6-11 22:59
好,主意不错,执行!
作者:
夏夜的小兔
时间:
2011-6-12 17:48
哦,明白了,难怪贴子前面的符号不一样呢,我在想是为什么?
作者:
王艳婷
时间:
2011-9-21 14:37
新人一个,坚决执行,那样可以一目了然了呵呵
作者:
小小会
时间:
2011-10-4 19:15
了解了,我以前没注意这事。
作者:
小小会
时间:
2011-10-4 19:25
时间久了就只能补充而不能编辑了,是这样子吗?
作者:
lee315
时间:
2011-12-15 13:55
了解一下
作者:
zhaolu898
时间:
2012-2-16 14:31
知道了
作者:
274207426
时间:
2013-6-19 22:56
找不到楼主说的更改的地方。。。
作者:
无语紫丁香
时间:
2013-8-12 11:40
我的帖子发布很久了,打开看了没有编辑按钮,不知道怎么标记为已解决
作者:
快计
时间:
2013-12-23 16:38
站长截个屏看看好吗,就是没找着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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