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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总局所得税司二处对[2009]31号文的部分解析 [打印本页]

作者: huangru2007    时间: 2009-4-21 16:05
标题: 国税总局所得税司二处对[2009]31号文的部分解析
国税总局所得税司二处对[2009]31号文的部分解析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09-4-21 16:18
要币啊,充值啊!挣钱!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09-4-21 16:19
学习啊!知识更新阿!不落后?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09-4-21 16:21
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09-4-21 16:23
学习难,实干更难,学习加实干难上难。
作者: 杜拉拉    时间: 2009-4-21 16:39
是国税的一个处长口述的内容,而且基本原则是税源越多越好,对企业来说价值不利啊
作者: blu_yu    时间: 2009-4-21 17:37
非常非常的感谢您站长同志!
作者: 天天天天向上    时间: 2009-4-21 20:57
第九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毛利额=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所得额=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税金-期间费用。将毛利额并入所得额怎么解释?实际毛利与预计毛利的差额在企业所得税报表中怎样体现?)
   总局所得税司二处,何处长回答:将毛利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后,再允许扣除“其对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包括符合条件的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
   是真的哟????     可以扣除??
作者: qq1998    时间: 2009-4-21 21:55
国税总局所得税司二处对[2009]31号文的部分解析
作者: 李志晓    时间: 2009-4-21 22:34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我想要,学习一下
作者: heiyubai    时间: 2009-4-21 22:56
不错的东西。。学习中。。。。
作者: 1126自强不息    时间: 2009-4-21 23:06
2008年4月25日总局企业所得税缪慧频司长在线答疑的其中一个问题:
问: 开办费进行摊销,应该从哪个月开始?比如说:筹建期为1月1日至3月31日,开办费100  000元,从4月1日起开始生产经营.会计于6月将开办费4000元入账.在9月会计又将3000元开办费入账。11月剩余的开办费会计入账.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开办费要从哪个月开始摊销?是在生产经营的次月即5月开始摊销,还是在入账后的次月?
答:新法不再将开办费列举为长期摊费用,与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处理一致,即企业可以从生产经营当期一次性扣除。

2009.2.27国家税务总局下方了《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我的意思:即使是总局的工作人员的答复也不是最终的企业执行思想,而必须以官方正式文件为标准准来执行。
这个二处的何处长对新31号的解释虽然不是官方文件,但仍然有参考价值。
作者: 菜豆腐    时间: 2009-4-22 09:24
口述?我看看
作者: yangyp197707    时间: 2009-4-22 10:34
确实值得学习一下
作者: 紫云剑主    时间: 2009-4-22 10:46
感谢站长提供学习资料,非常感谢!
作者: 小李子    时间: 2009-4-22 13:31
这种国家性的文件还要出钱????
作者: yikang    时间: 2009-4-22 14:36
学习难,实干更难,学习加实干难上难
作者: yuanhang    时间: 2009-4-22 14:44
好贴自然要顶!!!!!!
作者: yikang    时间: 2009-4-22 15:03
知识更新阿!不落后?
作者: beyondofzm    时间: 2009-4-22 15:25
好好学习下,感谢楼主
作者: 胡须飘飘    时间: 2009-4-22 15:44
我要仔细看看咋解析的?
作者: 王兰    时间: 2009-4-22 16:30
非常非常的感谢您站长同志!
作者: 炊烟    时间: 2009-4-22 23:28
看看有什么新东西,学习一下
作者: 荟如    时间: 2009-4-23 09:58
非常感谢,一定好好学习!!!
作者: 晴晴的天空    时间: 2009-4-23 13:57
谢谢了...............
作者: 梁皓    时间: 2009-4-23 16:49
学习啊!知识更新阿!不落后?
作者: 凤宇    时间: 2009-4-23 16:55
看了好几遍文,但还是有模糊的地方,好好学习。
作者: zl0452    时间: 2009-4-23 18:50
物有所值 很权威的解释
作者: 云中飞    时间: 2009-4-23 20:59
非常非常的感谢您站长同志!
作者: yuanhang    时间: 2009-4-23 23:34
看看!!!!!!!!!!
作者: gxlinyu    时间: 2009-4-24 07:38
下载了,谢谢楼主!
作者: 红粉花飞    时间: 2009-4-24 07:57
学习学习...............
作者: 小可    时间: 2009-4-24 20:02
学习啊!知识更新阿!不落后
作者: 小可    时间: 2009-4-24 20:03
学习学习...............
作者: 渔舟唱晚    时间: 2009-4-25 06:31
不错的资料!
作者: 散步的云彩    时间: 2009-4-25 21:25
学习啊!知识更新阿!不落后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09-4-26 11:20
学习了
作者: 四川成都    时间: 2009-4-26 15:24
学习啊!知识更新阿!不落后?
作者: 四川成都    时间: 2009-4-26 16:31
楼主辛苦了,谢谢分享~~~~~~``
作者: huangru2007    时间: 2009-4-26 20:42
标题: 能够学习到不错的资料,和大家分享我很高兴
能够学习到不错的资料,和大家分享我很高兴,此资料也是我在西安参加全国房地产行业涉及行业税收的资料,是杨汝明老帅针对房地产学习给学员提供的资料。大家有兴致可以去看看他的课件,写得很细,课讲得更好,我已把他的2009年17---19号在西安讲授关于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房地产税收筹划、31号文的讲解放到了网上。
作者: 布兰蒂    时间: 2009-4-27 11:43
学无止境,呵呵,对知识渴求!
作者: sw020805    时间: 2009-4-28 10:26
学习难,实干更难,学习加实干难上难。
作者: flylikefly    时间: 2009-4-29 14:20
学习一下,谢谢多多提供
作者: flylikefly    时间: 2009-4-29 14:21
要多少次发贴才得下载啊
作者: syzey    时间: 2009-4-30 09:29
标题: 我看了很好呀
我看了很好呀
作者: 学习房地产    时间: 2009-4-30 11:36
是国税的一个处长口述的内容,而且基本原则是税源越多越好,对企业来说价值不利啊
作者: 黯淡星    时间: 2009-5-1 18:41
学习下新东西,希望有用
作者: wangfang1    时间: 2009-5-3 16:31
学习学习,看看看看k
作者: 宋焕贞    时间: 2009-5-3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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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焕贞    时间: 2009-5-3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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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焕贞    时间: 2009-5-3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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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焕贞    时间: 2009-5-4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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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焕贞    时间: 2009-5-4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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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焕贞    时间: 2009-5-4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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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jjzwz    时间: 2009-5-5 16:30
好好学习一下
作者: gaodeqiong    时间: 2009-5-7 09:12
学习一下!!!!!!!!!!!!!!!!!!!!!!!!!!!!!!!!!!!!!!!!!!!!!!!!
作者: hp_fanhua    时间: 2009-5-7 19:33
学习学习再学习
作者: 大龙    时间: 2009-5-8 16:14
这是个好东西,我得好好顶顶
作者: 我定富贵    时间: 2009-5-10 16:06
学习难,实干更难,学习加实干难上难。
作者: 李飞刀    时间: 2009-5-11 15:30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我是新来的,没有币,怎么办
作者: 李飞刀    时间: 2009-5-11 15:30
北京市不转发,能不能使用
作者: 李飞刀    时间: 2009-5-11 15:34
1、计税毛利率,北京不转发,15能不能用
2、税金及附加能不能扣
3、2008年前,按33%预缴的现在税率已成25%,怎么办
作者: 李飞刀    时间: 2009-5-11 15:35
挣币中,好进行交流,啊
作者: 李飞刀    时间: 2009-5-11 15:35
下载好象还不够,继续学习
作者: 李飞刀    时间: 2009-5-11 15:44
已下载,学习中,非常感谢
作者: 卢姿怡    时间: 2009-5-12 13:16
有没有买了的,有实际意义吗?
作者: 七八点雨    时间: 2009-5-12 16:35
谢谢,学习下
作者: sw020805    时间: 2009-5-12 18:32
我看了很好呀,好好学习
作者: 王泰    时间: 2009-5-14 15:52
有机会学习一下。。。。
作者: 小可    时间: 2009-5-15 08:28
学习啊!知识更新阿!不落后
作者: 小可    时间: 2009-5-15 08:28
学习啊!知识更新阿!不落后
作者: 悠闲自得    时间: 2009-5-15 23:13
为了下载这个文件,我付了2倍的价,珍惜!
作者: 心扬    时间: 2009-5-16 19:29
没RMB,看不到,急哦
作者: china0411    时间: 2009-5-18 09:17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学习啊!知识更新阿!
作者: 太阳鱼    时间: 2009-5-19 15:33
先买来看看,是怎么一回事。
作者: 欣梦随缘    时间: 2009-5-20 09:54
看来各位同仁对此文件的困惑也不少啊~~~~~
作者: 恋恋风尘    时间: 2009-5-21 10:48
不错的,学习学习再学习
作者: yikang    时间: 2009-5-22 09:38
解释有新意吗??????????????
作者: 四只眼    时间: 2009-5-28 09:25
是总何处长的解答,应该是权威
作者: 徐永会    时间: 2009-5-30 10:41
总局应该用明确的文件方式下发
作者: 太阳鱼    时间: 2009-5-30 18:34
好好学习才能更好的归避税务风险.
作者: 王云翔    时间: 2009-5-31 11:07
知之为知之,不知则学习之
作者: yi1553    时间: 2009-6-1 08:17
标题: 不错,
不错,又有新的收获
作者: 春风杨柳    时间: 2009-6-1 10:03
下载了,物有所值。
作者: 经纬财务    时间: 2009-6-3 10:41
嗨,这种也要收費呀,
作者: 经纬财务    时间: 2009-6-3 10:42
不是吧,我前面下载一个什麽一下扣了4元呢,不是顯示扣2元的吗
作者: 风吹云动    时间: 2009-6-3 14:36
学习学习
作者: zxl800810    时间: 2009-6-7 22:48
国税总局所得税司二处对[2009]31号文的部分解析
作者: zxl800810    时间: 2009-6-7 22:48
我要好好学习一下一下呀
作者: zxl800810    时间: 2009-6-7 22:49
值得学习值得\西西西
作者: 落英宾纷    时间: 2009-6-8 08:59
真是及时雨,谢谢楼主!
作者: 落英宾纷    时间: 2009-6-8 09:03
这里只是部分,还有部分在哪里?
作者: th0321    时间: 2009-6-8 11:03
看看 国税对这政策的解析 具体出这个有什么想法
作者: gjc1015    时间: 2009-6-9 13:58
学习啊!知识更新阿!不落后
作者: gjc1015    时间: 2009-6-9 14:00
学习啊!知识更新阿!不落后
作者: 易水寒    时间: 2009-6-9 15:01
这个比较重要,应该关注下
作者: gjc1015    时间: 2009-6-9 15:35
哈哈,学习中,是访谈性质的呀
作者: cwq1205    时间: 2009-6-11 14:22
学习!!!!!!!!!!
作者: 指间沙    时间: 2009-6-15 16:03
很想要,但钱却不多!!
作者: 会计税法    时间: 2009-7-1 11:49
我有多少本位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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