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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招待费的扣除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黑色咖啡因    时间: 2009-4-13 10:06
标题: 关于招待费的扣除问题
房产公司每季度申报的所得税,在无收入时,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之类的东东,怎么预以扣除?还是留到有收入时再扣除,上一年度发生的招待费可以在下一年度时扣除吗?寻求详解,谢谢了各位
作者: 俩宝贝    时间: 2009-4-14 17:16
天天向上,天天学习
作者: 雨星520    时间: 2009-4-15 10:44
大家都来好好学习,呵呵
作者: 也夜    时间: 2009-6-16 11:17
建议把业务招待费全部计入开发间接费用里面。
作者: 肖十一郎    时间: 2009-6-22 10:18
我们是直接列入开发成本,不知带税务检查是否能行
作者: 冰会计    时间: 2009-6-22 10:46
业务招待费在税收文件里规定的很明确,希望各位同仁不要给自己找麻烦,还是老老实实进管理费用中,有收入按比例在税前扣除,无收入按新31号文件规定全额扣除.企业是老板的,不是咱们的,看了该网站"房会"人员调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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