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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从会计和税法的角度透视“甲供料”核算方法 [打印本页]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9-4-10 20:46
标题: 从会计和税法的角度透视“甲供料”核算方法
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工程建设规模日益大型化、复杂化。在这种背景下,业主通常并不单纯考虑降低成本,还考虑其工程风险、耗费时间和精力等方面的因素。因而业主从有利于协调指挥、及时决策的角度考虑,希望工程建设项目能有一方总负责,减少内耗,不愿与太多其他公司打交道。由此产生了新的总承包商和施工管理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一条龙的服务。目前国际上这种总承包方式主要有EPC、CM、PM、和BOT四种。而我国主要采用施工型承包方式。
    由于施工行业自身的特点,工程成本中材料费用占的比重很大(一般在65%以上),尤其是在目前的形势下,工程中标的优惠幅度很大,控制材料成本成了降低成本的关键。材料成本是由材料的消耗量与材料的采购成本两个因素决定的,因此控制材料成本主要有两个方面:即控制材料采购成本和控制材料消耗量。从便于管理和降低成本的角度出发,施工企业“甲供料”材料管理核算方式运用而生,“甲供料”可存在于业主与总承包商和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本文将以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为例,从会计和税法的角度对施工企业材料核算中“甲供料”核算方法进行剖析。
    所谓“甲供料”,它是指在建筑施工中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材料供应和管理核算的一种方法。它的实际操作流程是:由总承包商与各分包商签订一份材料供应及价款结算合同,合同中规定分包单位在分包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由总承包商统一购入,材料价款的结算按照合同中规定的价格结算,数量按照总承包商调拨给分包商数量结算。即“甲供料”方法中,材料的价格风险由总承包商,材料的数量风险由各分包商承担。总承包商根据各个分包商工程进度预算出所需要的材料量来采购材料,购入材料(其实是供给分包方的)时作为总承包商自己的材料成本入账,分包方使用材料时由总承包商材料部门填制调拨单,材料部门把这些调拨单给预算部门,预算部门在与分包方结算时将这部分材料款从结算总额中剔除。
作者: 白玉小宝    时间: 2009-4-10 20:56
学习啦,学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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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红粉花飞    时间: 2009-4-13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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