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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两个独立核算的企业可以共用一张发票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来自新疆    时间: 2009-4-7 13:25
标题: 两个独立核算的企业可以共用一张发票吗?
我们建筑公司和建材公司是关联企业,有时采购一些材料两家都需要,但采购当时只开了一张以建材公司为抬头的发票,我们这以前的会计就把发票摆在建材公司的帐里(当然只入建材公司用的那部份金额),同时把建筑公司的那部份材料金额以一张内部划转单划拨过去,这样做有问题吗?我觉得两个独立的公司发票应该分开开,如不能分开开,只能先入建材公司,再由建材公司开票销售给建筑公司,至少理论上应该是这样对吗?请高手指点哦
作者: liunxtr    时间: 2009-4-7 14:00
我认为是可以的税法的原则有实质重于形式,只要有相应的说明,是可以的
作者: 太阳鱼    时间: 2009-4-7 14:26
我觉得按楼主说的,先入建材公司,再由建材公司开票销售给建筑公司,这样才合法。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09-4-7 18:04
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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