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请问注册资金抽走违法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宇之    时间: 2009-3-9 12:44
标题: 请问注册资金抽走违法吗?
新成立公司验资后,投资人抽走资金违法吗?财务怎么处理合适?
作者: lxb    时间: 2009-3-9 12:45
违法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3-9 12:47
工商年检的时候会遇到麻烦的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09-3-9 13:17
抽逃注册资金数额过大的话,触犯刑法的。
作者: 同同    时间: 2009-3-9 13:30
经济法不是有写吗?
作者: syrzzl    时间: 2009-4-11 08:48
挂其他应收款,年底叫投资人把资金打回来,这样报表就好看点,工商年检能通过。1月1日再抽走
作者: 渔舟唱晚    时间: 2009-5-4 14:40
年底叫投资人把资金打回来!!!
作者: 角角    时间: 2010-7-9 09:30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肯定啦,违法
不能这样的
作者: 角角    时间: 2010-7-9 09:31
标题: 回复 6# 的帖子
又学一招,谢谢了,真是好论坛
作者: Timegg    时间: 2010-8-3 17:28
这都是权益之计。其实这么初级的问题企业管理者不要再玩了,所性就注册资金少一点算了。
每年打游击很麻烦的
作者: 幸福守望    时间: 2010-8-6 10:47
《经济法》第一章<总则>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资金。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201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作者: dragonst    时间: 2010-8-8 15:25
学习。。。。能不要还是不要好。。。
搞来搞去。。
麻烦死
作者: 嫦娥一号    时间: 2010-8-8 15:28
如果是真办企业的人,是不会这样做的!
作者: midea    时间: 2010-11-30 15:38
标题: 验完资就 OK
验完资就 OK........
作者: 一起走过    时间: 2011-8-23 17:08
标题: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刑法第159条规定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没有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没有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构成本罪,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②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作者: 小飞鱼    时间: 2011-8-30 10:52
违法的是还是少沾边!!!
作者: shantipei    时间: 2011-12-22 13:39
看看看看
作者: climbqwj    时间: 2015-3-20 15:45
无奈之举呀,大家都茫然呀!
作者: 伊林    时间: 2015-3-24 15:27
感谢楼主分享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