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擦汗 2017-9-30 09:09 |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
问:我们公司和别的公司是同一栋房产中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如何计算土地使用税?
办理单位: 市地税局
办理结果: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第四条关于纳税人确定的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第五条关于土地使用权共有如何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在同一栋房产中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如您还有其他税收疑问,欢迎来信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