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哪位做过土增税的清算? [打印本页]

作者: 414052989    时间: 2010-7-18 08:20
标题: 哪位做过土增税的清算?
请教,哪位做过土增税的清算?期间费用也就是管理费营销费财务费是怎么扣除的?看到税法上规定的是按土地款和开发成本之和计算扣除,所以迷惑了,是计算扣除还是按实际发生额在不超上述两项的比例内扣除?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0-7-18 08:25
利息支出,能够提供银行证明,据实扣除
期间费用:5%

否则两项合计按照10%扣除,企业可以自己选择扣除方式
作者: wwb1985    时间: 2010-7-18 11:14
按照计算扣除
作者: tanxiongming    时间: 2010-7-18 11:37
土地增值税是按项目清算,在多个项目的情况下谁能分清期间费用归属哪个项目?所以肯定是计算扣除。
作者: 414052989    时间: 2010-7-19 15:46
还是不明白,假如我实际发生期间费用100万,土地成本加建造成本2000万,不能提供金融机构借款证明,那么我可以扣除的期间费用是?200万?还是实际发生额100万?
作者: 会计盛    时间: 2010-7-19 15:56
不能提供银行证明的就是200万
作者: 414052989    时间: 2010-7-19 15:59
晕,有个不同的意见是,在10%以内据实扣除!到底哪个是正确的?
作者: 414052989    时间: 2010-7-19 16:02
哪位能给个权威的解释呀1
作者: tanxiongming    时间: 2010-7-19 16:56
建议大家看看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 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细则是授权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在5%或10%以内确定比例。同时特别注意是计算扣除,不是按实限额扣除。
作者: 昔日重现    时间: 2010-7-19 16:59
10%计算扣除,200万元。
我们清算过,不按期间费用实际发生金额扣除。
作者: 414052989    时间: 2010-7-19 18:00
谢谢10楼的朋友。方便说下你是哪里的吗?我们山东的
作者: 小振    时间: 2010-7-20 12:39
一般税局都是按10%扣除的
作者: 蒙会计    时间: 2010-7-20 12:51
否则两项合计按照10%扣除,企业可以自己选择扣除方式

作者: 小柳    时间: 2010-7-21 09:00
是计算扣除,按照200万来扣
作者: windowsxpsp    时间: 2010-8-10 15:53
原来是这样,
过两年就要清算了
作者: 0123    时间: 2010-8-11 08:37
土地增值税少交了,所得税不会少,都会进国库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