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3-11-28 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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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入的确认,31号文对代建工程是这样规定的
七、关于代建工程和提供劳务的税务处理问题
(一)开发企业代建工程和提供劳务不超过12个月的,可按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日或在合同完工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按季确认收入的实现。?
完工百分比法即是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同比例确认收入和费用。完工进度可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测量已完成合同工作量等方法确定。?
(二)开发企业在代建工程、提供劳务过程中节省的材料、下脚料、报废工程或产品的残料等,如按合同规定留归开发企业所有的,应于实际取得时按市场公平成交价确认收入的实现。
但是在账务处理实务中我们般会在合同的价款结算时结算时才确认收入和成本,因为代建项目只需要就代建管理费征收营业税,所以一般会在收到管理费时缴纳营业税并按季度预交所得税
这里我们看一下31号文一般开发销售行为的收入确认条件
五)开发产品销售收入应按以下规定确认:?
1.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权利)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2.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3.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确定收入额,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在账务处理中我们都是在交房的时候才确认收入入账,但是从所得税的角度,我们确实是提前确认了收入并进行了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预缴,只是这个收入没有在账务中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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