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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个税60秒】黄教主“个税不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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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8-22 14:47: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摘要】范冰冰阴阳合同逃税案余波未平,黄教主又涉股票操纵,贵圈要规范的不止个税。


    随着范冰冰涉嫌“阴阳合同”偷税案的调查逐步深入,娱乐圈风声鹤唳。一线男星黄晓明及其母亲又卷入18亿股票操纵案,甚至与长生生物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铺天盖地的质疑声中,唯独没有对黄教主巨额收入的个税问题进行深究。同为影视明星获取高额收入,为何黄教主能够“个税不侵”呢?

    这就不得不提到现行个税的分类税制概念了:即将个人的全部收入按来源、性质划分为工资薪金、稿酬等11类,分别计税。范冰冰的片酬属于劳务收入,其通过签订假合同偷税会被一查到底追究责任;而黄教主的炒股收入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按现行政策暂免征收个税。不过黄教主也很难独善其身,股票内幕交易同样涉嫌违法。

    吃瓜群众看热闹要看出个中门道呦。

    【文件链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 财税字[1998]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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