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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产企业股东分家所碰到的问题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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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泡泡糖
时间:
2007-10-27 18:37
标题:
房产企业股东分家所碰到的问题请教
现有一家房产企业A(股东为两法人企业:甲65%和乙35%)于05年受让一块土地,分三期开发,现在在已开发完成第一期(未完全售完)。
现在因股东双方之间产生予盾,要求分家
(企业内部分家为:将该项目的二期土地及一期部份未售的房产约占公司资产的65%作为股东法人企业甲的资产;将该项目的三期土地及一期部份未售的房产约占公司资产的35%作为股东法人企业乙的资产),公司内部筹划了相关方案:
相关方案:
房产企业A现在股东为甲65%和乙35%,现在直接拆分成与原公司同股东同比例的两家房产企业,即房产企业C(资产占房产企业A的全部资产的65%)(股东仍为甲65%和乙35%)及房产企业D(资产占房产企业A的35%)(股东仍为甲65%和乙35%)两家房产企业。现在房产企业C中股东乙的股份比例35%转让给法人企业甲的控股子公司,房产企业D中股东甲的股份比例65%转让给法人企业乙的控股子公司(即相当于相互置换,不产生任何溢价)。
那么在该方案中原房产企业A将总资产进行拆分,拆分成同股东的同比例的房产企业C、D两企业。在该方案中是不是可以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的规定来免征企业所得税,并
免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在房产企业C中股东乙的股份比例35%转让给法人企业甲的控股子公司及房产企业D中股东甲的股份比例65%转让给法人企业乙的控股子公司(即相当于股份相互置换)时,这时要不要补交税金?若要缴纳具体缴纳那些方面的税金?
麻烦各位解答,并附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相关文件规定条款的及提供更好建议的,将奖励不少于100元金币。
谢谢各位帮忙,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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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泡泡糖 于 2007-10-29 12:15 编辑
]
作者:
Sunshine
时间:
2007-10-27 18:37
标题:
收赏银罗
今天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收赏银,呵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10-27 22:35
500金币!!大家努力赚哦
不过有点感觉通货膨胀了,和现在的国民经济有点一样
作者:
finehawk
时间:
2007-11-1 14:03
我也想看看是怎么解决比较好,
答案呢?
作者:
海天下
时间:
2007-11-1 14:26
没答案啊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11-6 12:50
好像真的没有答案啊
咋回事啊
作者:
造化弄人
时间:
2008-1-19 12:42
老大 最佳答案在哪啊 我想看看
作者:
12345600
时间:
2010-4-13 17:24
银河飞雪,我也很想学习学习,可是看不到答案啊
作者:
O(∩_∩)O
时间:
2012-3-27 21:35
不是已解决吗?答案呢?
作者:
499734998
时间:
2012-4-6 17:08
木有答案?不会是自己人给自己人分吧?
作者:
alida
时间:
2012-4-9 11:27
我们现在也在实行资产分立,是存续分立,好像没有你们那么复杂
作者:
唐羽慧
时间:
2014-3-23 10:40
没答案,就看问题吧
作者:
2693673581
时间:
2014-5-12 10:05
请高手指导,作详细分析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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