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出纳岗位实务教程
[打印本页]
作者:
ougia
时间:
2008-12-29 11:31
标题:
出纳岗位实务教程
出纳岗实务教程一
出纳岗在小公司或规模较小的企业中仅设出纳岗,而在大企业或对内部控制比较严格的企业中,出纳岗分设支出岗及收入岗,以对货款或公司资金收付作牵制作用。
咱们将分别讨论出纳岗位的支出岗及收入岗。
先讲支出岗。
支出,包括公司货款的支出和公司内部费用的支出两部分。
一、货款的支出。
所谓货款的支出,一般指公司所购原料、设备、经常性购买的办公用品等款项的支出。对于以上货款,对于会计来说,一般归集在
“
应付帐款
”
、
“
其他应付款
”
、或预先支付货款的
“
预付帐款
”
等科目。所以,出纳将做以下两项工作。
1
、到付款期后货款的支付。
当出纳收到经企业领导授权批准同意支付的凭证后,就
a
、直接向客户支付现款(金额较小,一般不超过
1000
元);
b
、通过银行转帐支付(本市用贷记凭证,外省市用电汇);
c
、开具支票或本票支付(本市),开具汇票支付。
2
、票据的开具方法。
a
、贷记凭证
贷记凭证分上、下两联,每联又各分左右两联。贷记凭证在填写时用复写纸填写,左联上面填写付款人的公司名称、帐号及开户行;中间填写付款金额,可大写也可小写;下面填写收款人的公司名称、帐号及开户行,最下面用途处填写
“
货款
”
字样。至于签发日期方面,本联可大写亦可小写。右联上的签发日期必须大写,月份从壹月到拾月前须加零,即零壹月直到零壹拾月(注意:非零拾月,前面要加
“
壹
”
),从拾壹月到拾贰月,前面不加
“
零
”
,但须加
“
壹
”
,即壹拾壹月、壹拾贰月。日期方面除壹日到拾日如前述以外。贰拾、叁拾日前也须加
“
零
”
,这一点新手须注意。付款人及收款人这里不再啰嗦。小写金额前加注
“
¥
”
,大写金额紧靠
“
人民币(大写)
”
字样,用途一栏可写
“
货款
”
两字。
最后要使这张贷记凭证别忘在第二联下方空白处加盖在银行预留的财务章及法人章。
这样一张完整的贷记凭证已全部开好,只等把这上下两联解入银行,并把上联的左边第一联带回入帐。
b
、支票
支票的开具,在日期的写法以及金额的大小写上与贷记凭证一样,唯一的区别是:
1
、支票无需解入银行,只要开好后直接交给客户即可。因一张支票上分成左右两联,左小右大。右联交于客户,左联公司自留,勿忘在自留的左联上让客户签上取票人的名字;
2
、另外注意支票不能折叠,
3
、因支票可以背书给第三人,所以尽量开死客户抬头(就是客户名称),以防不小心落入其他人手中。
出纳岗实务教程二
二、货款的收取
货款的收取分现金及票据的收取。
1
、现金的收取
收到客户现金货款后作为出纳应
首先,核对会计是否已开具发票:
a
、如果已开具发票的,则开具收款收据或普通收据或手写收条并加盖公章;
b
、如果会计未开具发票的,可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开具收据;
c
、如果客户不需要发票的开具到税务所买的预留加盖财政部章的收据(我不做假帐,希望大家也不要偷税漏税),由会计编制不开票的销售凭证以结客户应收款。
其次,及时将货款当日解入银行(即将货款存入银行),如果来不及解入的,在第二个工作日解入银行。千万不要将货款作为公司现金用于支付其他公司货款或报销用掉(这种情况在财务上叫
“
坐支
”
),会计法上是不允许的。
第三,现金在解入银行时需要填制现金解款单(二联单),现金解款单上无需加盖任何章印,连同现金给银行后,银行自会加盖银行章返还一份于便公司入帐。
2
、票据的收取
票据的收取,一般为汇票(银行汇票及商业汇票)、本票和支票,其中支票最为普便。汇票及本票需要签收或开具收据;支票因有两联,故在支票头上(即为左联
--
小的那联)签名并返还给客户。在解入银行以前在支票的背后的框框里加盖银行预留的财务章及法人章(这在财务上叫背书),并写上委托收款字样。第一次背书章盖在第一个框框,第二次背书,章盖在第二个框框。
每种票据都有一定的期限,支票的期限为
10
天(以支票上的开出日期为准,如果没开日期那最好),在期限以内准时解入银行,解入银行时需填制进帐单(三联单)(每个银行有每个银行的进帐单,勿混淆),将客户名称及支票上金额连同公司名称、帐号、开户行填写清楚,进帐单左下方的付款单位帐号、凭证号码(支票或其他票据号码)、款项性质(支票、汇票或本票)也写清楚,以便核对。同样也无需加盖任何章印连同支票一起解入银行,收回银行盖章的进帐单作为公司入帐的依据。
作者:
debbie
时间:
2009-1-13 17:18
请问楼主后面还有吗?
作者:
橄榄菜
时间:
2009-1-22 14:11
少了一些吧 太少了
作者:
江苏
时间:
2009-1-23 19:52
写的不错,看看
作者:
kelvinxin
时间:
2009-2-10 23:33
12555好季节
作者:
senllu
时间:
2009-3-5 11:28
学习一下
学习一下
作者:
blu_yu
时间:
2009-3-28 20:46
好像是少了点,认识不全面哦![qq]10556750[/qq]
作者:
坤仔
时间:
2009-3-29 21:21
还不错的。
作者:
小米。
时间:
2009-12-13 01:06
学习 谢谢楼主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