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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时售楼处怎样做账,才能放入开发成本中呢? [打印本页]

作者: 与众不同    时间: 2008-12-26 10:13
标题: 临时售楼处怎样做账,才能放入开发成本中呢?
我公司的售楼处是建在政府无偿让我们使用的农用地上的,在销售结束后拆除,大致会有10年的使用期,
按之前的一些学习资料说,这类的售楼处是要视同固定资产核算的,但如果真的视为固定资产会有好多的税金和成本,比如整个售楼处的建设成本会在2000万,还有10年土地使用税,10年的房产税,还有耕地占用税,这样算来建这个售楼处亏大了,
可工程即将完工,事实无法改变,我样做才能让售楼处的所有成本全放在开发成本中又合理又不会在税务上麻烦呢?
如放在开发成本中了,只要交房产税就可以了,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全不用单独交了,税务能看不出来吗?难啊?请高手出招?
(售楼处的设计合同同项目的是在一起的一个合同,施工合同是由单独合同的的单独的施工队伍,,装修等也会是单独的合同单独进行)
作者: 李晋华    时间: 2008-12-26 11:19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售楼处发生的费用可以在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中核算,你再设一个三级明细“售楼处”即可,这部分成本可以先进行抵扣,在完工清算或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时候,如果售楼处转为自用,再行调整,将其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如果是拆除,那就不用调整了。
  此外,你说的放到开发成本只交房产税即可,其他税不用交,我有点不明白,我认为放到开发成本的话,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仍然需要缴,可能房产税不需要交,因为你没有产权证,仅供参考,请高手进来指点迷津。
作者: 与众不同    时间: 2008-12-26 11:43
(你说的放到开发成本只交房产税即可,其他税不用交,我有点不明白,我认为放到开发成本的话,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仍然需要缴,可能房产税不需要交,因为你没有产权证,仅供参考,请高手进来指点迷津。)二楼,我说的放到开发成本中只交房产税是说,只要多交个房产税,而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也是要交的,放到开发成本中视同为自己的地和其他的成本混在一起了这二个税我们平时都交完了啊,所以不用单独交了,而做固定资产核算时,因地是无偿使用别人的,所以要单独交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
你说的最新政策规定,在哪里啊,告诉我下出处或原文,谢
作者: 李晋华    时间: 2008-12-26 11:53
我说的最新政策是刚刚咨询过税务师事务所的人,他们说新规定这吗做,这个规定我也没看到,当然我是在北京,不知朋友你在哪里,可能是不是各地政策不一样,不过我到现在都没看明白你所说的情况,不好意思,本人知识浅薄,请高手进来指点,共同学习。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08-12-26 12:51
房产税是不管你有没有产权都是要缴纳的,只要符合房屋的定义就要缴

31号文:如果不能单独核算售楼处的成本,可以作为开发成本来核算

如果能够单独核算其成本,则应该作为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08-12-26 12:54
(售楼处的设计合同同项目的是在一起的一个合同,施工合同是由单独合同的的单独的施工队伍,,装修等也会是单独的合同单独进行)

说明售楼处的成本应该是可以单独核算的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08-12-26 12:59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好像也免不了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08-12-26 13:00
第三条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耕地占用税好像也免不了,因为不管你如何做账,你确实是占用了耕地
作者: 李晋华    时间: 2008-12-26 13:31
阿斯兰说的对,我刚才看了一下房产税的规定,售楼处应该征收房产税,对于楼上的问题我个人认为计入哪里都得缴纳以上三种税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只不过计入开发成本可以及时进行抵扣,降低土增税和企业所得税,所以综上,个人认为计入开发成本对企业好一些,仅供参考。说得不对的地方敬请谅解。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08-12-26 13:38
李晋华说得对!!
作者: 与众不同    时间: 2008-12-26 13:40
楼上,我是知道要交这三个税的,你看看我的"单独"二个字,,哎,我是说不明白了,
是这样,比如:项目用地10万平,售楼处用地1万平,
如售楼处做固定资核算,要交11万平地的交税金
如放在成本中,我告诉税务说售楼处的地是项目的地的一部分,则按10万地交税,不用单独对1万平地的交税了,
可税务不傻啊,能行吗?一看土地使用证不就全看出来了吗?
我还是老老实实放固定资产中吧,不过不死心啊
http://www.fdckj.com/thread-9518-1-1.html中,银河说建议放成本中,所以我想才问,怎么才能做到售楼处的成本放入开发成本中不让税务上有麻烦呢?

[ 本帖最后由 与众不同 于 2008-12-26 13:51 编辑 ]
作者: 李晋华    时间: 2008-12-26 14:25
没什吗好招,先计入开发成本再说,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时,还按实际占地面积申报缴纳,如果税务局发现不行,再作调整或进行公关活动也未尝不可,经供参考,
作者: qq1998    时间: 2008-12-27 19:52
学习临时售楼处怎样做账.
作者: 渴望学习    时间: 2008-12-27 21:47
阿斯兰说的对,我刚才看了一下房产税的规定,售楼处应该征收房产税,对于楼上的问题我个人认为计入哪里都得缴纳以上三种税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只不过计入开发成本可以及时进行抵扣,降低土增税和企业所得税,所以综上,个人认为计入开发成本对企业好一些,仅供参考。说得不对的地方敬请谅解。





请问楼主,为什么要交房产税??因为自用吗??
作者: 陈海英    时间: 2008-12-28 17:00
标题: 售楼部,物管用房
我觉得如果将售楼部设计成兼具售楼和物管用房,即前期作为售楼部后期做为物管用房,这样可以以配套设施的名义计入开发成本-配套设施明细账
作者: 非墨    时间: 2008-12-29 15:24
陈海英说的可行
作者: 与众不同    时间: 2008-12-30 09:14
只能先介做售楼处后拆除不可能转为物管房的,地不是我们的,只是可以无偿使用十年
作者: 工作愉快    时间: 2008-12-31 16:02
为什么要交房产税??因为自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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