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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土地出让无偿返回政府物业要缴营业税吗? [打印本页]

作者: 雪源春色    时间: 2008-12-22 13:42
标题: 土地出让无偿返回政府物业要缴营业税吗?
政府在推出土地拍卖时,拍卖文件明确该地块完工后要无偿返回部分物业(如社区配套用房、拆迁安置用房等),请问该部分物业在返回时要缴营业税吗?多谢解答!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08-12-22 17:10
拆迁安置用房明文规定是要缴纳营业税的

社区配套用房则因为没有产权,不在房地产公司可售面积之内,不用缴纳营业税

其成本可以记入开发成本
作者: 天平猫    时间: 2008-12-23 09:16
楼上依然正解
作者: 吴巍    时间: 2008-12-23 10:23
学习了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09-3-20 12:16
学习了
作者: 雪源春色    时间: 2013-9-24 10:28
拍卖文件约定的无偿返还的营业房、社区用房、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等均需视同销售缴纳营业税,计税依据参照同类商品的销售均价,其建造成本进入开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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