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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与承包方日常帐务的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ajiao    时间: 2007-10-23 13:22
标题: 与承包方日常帐务的处理
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商(甲方),现有一小区项目承包给建筑公司(乙方),因为领导事先与乙方商量好,收乙方履约保证金500000元,,之后付劳动保护费、工地电费等等都由我公司先垫付,以后从乙方建筑施工费中扣除,但现在有这样一个情况:我公司垫付的资金所得发票都是我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我问承包方的财务,我们垫付的资金所得发票是否直接开承包方的名称,他们说不需要,以后我们直接扣款并提供收据给他们就可以了,所以我只能入开发成本(因为以后承包方开发票是根据有多少钱开发票的),
即:借:开发成本(二级科目省略)
          贷:银行存款
可是我公司管财务的领导现在要求我帐面上必须体现待收承包方款项,请问我该怎么处理?谢谢!
作者: 漂一族    时间: 2007-10-23 13:38
不能进入成本,必须调整分录,将前面一笔分录红字冲回,重填
借:预付帐款
     贷:银行存款
作者: ajiao    时间: 2007-10-23 18:16
我如果红字冲,那以后承包方不给我发票,并且现在我垫付的款项发票抬头都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承包方来说就没用了,他们也要做成本呀,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10-23 21:43
他们做成本的问题你不需要操心

冲回成本是肯定的

以后收到水电费等代付的费用时你直接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有一点要注意:施工单位开具给你的建筑业发票中必须包含你扣下来的代垫费用的金额
作者: rongziyue    时间: 2013-1-29 13:24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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