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捐赠支出扣除标准 [打印本页]

作者: 风里来    时间: 2008-12-12 09:28
标题: 捐赠支出扣除标准
请教大侠:

房地产企业

2008年公益性捐赠(四川救灾)10万元。

2008年企业亏损。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问:本年亏损212万,如果2009年盈利500万。捐赠支出在2008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10万元。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22万,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500-222=278万,这样的话捐赠支出无法税前扣除。
作者: soullion    时间: 2008-12-12 09:55
根据财税[2008]104号文件规定,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全额扣除的概念,就是亏损企业也能扣除。这在旧的企业所得税法中就有体现。
但是,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及新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表说明(国税发[2008]101号),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我认为,财税[2008]104号层次不如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应当执行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
但根据国家的政策引导及财税[2008]104号的出台背景,应当属于极其特殊的事项,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作者: 中加    时间: 2008-12-12 10:00
谢谢你们的提供,学习了。
作者: lchdxy    时间: 2008-12-12 12:49
这些都是新问题。也看来捐赠是需要筹划的。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