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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问,关于年度所得税的申报问题(年报) [打印本页]

作者: 菜菜虫    时间: 2008-11-24 21:40
标题: 请问,关于年度所得税的申报问题(年报)
如本年没有结转收入,本应当年可以抵扣的广告费和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不能在当年抵扣,是不是可以留到以后结转收入时抵扣,最长可以留到什么时候???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11-24 21:42
新办开发企业在取得第一笔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之前发生的,与建造、销售开发产品相关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可以向后结转,按税收规定的标准扣除,但结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纳税年度。
作者: 潜龙    时间: 2008-11-24 22:0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 第十条规定:
  (1)开发企业取得的预售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等三项费用的计算基数,至预售收入转为实际销售收入时,再将其作为计算基数。?

  (2)新办开发企业在取得第一笔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之前发生的,与建造、销售开发产品相关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可以向后结转,按税收规定的标准扣除,但结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纳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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