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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没有贷款,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开发费用如何扣除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0 13:49
  • 签到天数: 63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11-22 11:17:4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没有贷款,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开发费用如何扣除

    咨询内容:  
      关于房开企业的借款利息规定如下:(1)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注:利息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2)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问题:假设一家房开企业自有资金比较充足,未向金融机构借款,自然也没有金融机构贷款证明。那么这家开发公司在清算土地增值税时,还能否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这个公式来计算扣除呢?如果不能,那如果和某家公司(非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协议,能否按此公式计算扣除呢?



    回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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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5-12-16 17:06
  • 签到天数: 70 天

    [LV.6]常住居民II

    2#
    发表于 2008-11-22 11:33:00 |只看该作者
    应该是不可能扣除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21 13:30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3#
    发表于 2008-11-22 12:36:41 |只看该作者
    按青岛的政策是不允许!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08-11-22 14:06:08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

    不知道,想看看答案。到了这里才发现自己知道的太少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7-28 17:36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5#
    发表于 2008-11-22 14:12:42 |只看该作者
    没有借款,就没有利息支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14 16:08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6#
    发表于 2008-11-22 14:14:3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我想看看被单是怎样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9-16 09:22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7#
    发表于 2008-11-22 14:34:18 |只看该作者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这个按书上说法应该是可以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08-11-22 17:44:12 |只看该作者
    又学到了不少东西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08-11-22 19:28:16 |只看该作者
    看看对我一定很有用,谢谢楼主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5-24 14:47
  • 签到天数: 34 天

    [LV.5]常住居民I

    10#
    发表于 2008-11-23 13:06:12 |只看该作者
    可以学习下面的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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