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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创新个性化税务服务政策指引(建筑产业篇) [打印本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22-11-24 11:30
标题: 创新个性化税务服务政策指引(建筑产业篇)
创新个性化税务服务政策指引(建筑产业篇)
一、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退还
二、允许抵扣购进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三、提供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免征增值税
四、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五、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
六、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
七、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项目部所得税征收管理
八、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
九、阶段性下调基本医疗保险费率
十、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
十一、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十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附征税费扣除
十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下调按2017年度的征收标准进行征收
十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
十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缴、减缴、免缴政策
十六、税收协定
十七、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十八、企业招用重点群体
十九、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备注:来自税务局
作者: panguifu 时间: 2022-11-24 16:06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作者: panguifu 时间: 2022-11-24 16:07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作者: panguifu 时间: 2022-11-24 16:28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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