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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跨年度缴纳税费的账务调整 [打印本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10-28 13:10
标题: 企业跨年度缴纳税费的账务调整
由于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当月应缴税款可以在次月7日或10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因此一个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的纳税人每年都将碰到跨年度缴纳税费的问题。最近,笔者在参与企业税务代理时发现,企业对跨年度缴纳的所属期为上年度应缴各项地方税费的账务处理五花八门,未作纳税调整、重复列支、错误列支等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影响了企业当期所得税税基,而且给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应当予以重视。

  
作者: 许家铭    时间: 2008-10-28 14:13
正在找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啊,太感谢了
作者: 惠州-鹰击长空    时间: 2008-10-28 14:27
以本年应纳税额为基数就不会出错了.
作者: huangruoxie    时间: 2008-10-28 15:42
应该在上面末计提~否则不能做费用在缴纳当年扣除!
作者: ahui98    时间: 2008-10-28 16:20
看似小问题,容易引起纠纷
作者: lxb    时间: 2008-10-28 17:01
学习学习!!!
作者: 不甘落后    时间: 2008-10-28 17:02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贾修娟    时间: 2008-10-29 09:13
让我看看吧,很想看看
作者: 艺曼    时间: 2008-10-29 13:14
非常想知道如何解决。
作者: 红粉花飞    时间: 2008-10-29 14:33
学习学习..........................
作者: HBHCDHY    时间: 2008-10-30 15:04
想学习一下,想知道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作者: 心随你动    时间: 2008-10-31 12:29
学习学习。
作者: 四十五楼    时间: 2008-11-3 09:38
好不错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
作者: 曹军    时间: 2008-11-3 11:34
标题: kankan
kankan  !!!!!!!!!!!!
作者: swl380    时间: 2008-11-3 18:58
想知道什么后果嘿
作者: 我是一片云    时间: 2008-11-5 07:25
学习一下,
作者: 落英宾纷    时间: 2008-11-5 08:48
学习,希望有帮助!!!!
作者: 落英宾纷    时间: 2008-11-5 08:51
其实就是一句话: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计提当年的费用和税金
作者: 透明深蓝    时间: 2008-11-9 15:38
这个问题很重要哦
作者: 云飞    时间: 2008-11-28 13:50
学习学习,谢谢了!
作者: 小毛毛虫    时间: 2008-11-28 15:21
看一下,学习学习
作者: XIAOMEI105    时间: 2008-11-29 16:09
好相知道啊,快快快,
作者: finehawk    时间: 2008-12-1 14:08
看看我有没有弄错的地方
作者: 飞翔    时间: 2008-12-2 11:06
学习啦!!!!!!!!!!!!!!!11111
作者: 飞翔    时间: 2008-12-2 11:18
谢楼主,太感谢啦!对我们起到一个很好的提示作用!
作者: 浮槎山    时间: 2008-12-4 15:03
这是我们会计人员的悲哀。
作者: tjzjy1101    时间: 2008-12-4 16:20
很想知道,顶顶吧,向楼主学习
作者: 盛典记    时间: 2008-12-4 16:35
虽是小事情,但是常见,
作者: 金色的麦穗    时间: 2008-12-12 12:29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跨年度缴税,是要做调整的,既然你已补税,那么在你的会计处理上也要显示,应作调整.
作者: 金色的麦穗    时间: 2008-12-12 12:37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老大甲企业的处理方式,还要补充一笔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乙企业的处理认同.
丙企业的处理方式也认同,发生的费用,可以计入当期.
作者: 西圆    时间: 2008-12-15 13:29
正在找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啊,太感谢了
作者: 菜菜虫    时间: 2008-12-17 21:08
我也想知道 :victory:
作者: 厦门会计秀才    时间: 2009-1-3 09:02
标题: 不知道怎么调整的?
呀喝  这么有趣的话题  第一次看到
作者: 周天狼    时间: 2009-1-3 10:48
是否应该先计提  正常处理
作者: 牛丽    时间: 2009-1-6 10:23
太好了,很不错,受益匪浅
作者: xaxa110    时间: 2009-1-6 11:24
学习学习
作者: 股票作手    时间: 2009-6-3 20:20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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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ly9008    时间: 2009-9-12 11:35
标题: 谢了
非常值的学习,学习学习
作者: haotian    时间: 2009-9-13 15:00
看看吧,很想看看,每年都要遇到
作者: 雁南飞    时间: 2009-9-13 20:23
回 复 学 习 一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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