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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施工企业开具建筑安装发票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蓝色天空    时间: 2008-10-23 14:54
标题: 施工企业开具建筑安装发票问题
房地产企业与施工企业(外省)总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所在地他们有自己的分公司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我们要求他们以总公司的名称在工程所在地税务局开具发票,他们说当地的其他项目都是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收款和开发票,这样是不是不妥呀?
作者: 心愿    时间: 2008-10-23 15:28
是不妥,应该在公司总部所属税务局开具外出经营证明,到项目所在地缴税。
作者: 小瓶盖    时间: 2008-11-6 20:00
可以在当地的税务局开具发票,但是一定要签合同的那个公司的名义。
作者: 刘魁    时间: 2010-10-30 20:33
要在总公司所属税务局开具外出证明,到项目所在地开具发票,项目所在地代扣0.2%的所得税,2.3%回总公司当地缴纳,税率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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