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小何老师收到了
一条源自于国家税务总局的短信,
提示广大个税的纳税者
从10月起免征额调整到了5000元,
计算时应该按照5000元的额度扣除。
这条利好消息其实是
针对广大工薪阶层人员的,
但是对于取得劳务报酬的
自由职业者或者公司对本职员工
代扣代缴义务方面,
财务做好哪些细节不会有风险呢?
首先
应该督促提供独立劳务的
个人申报缴纳或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
其次
以个人名头、私人生活费用
等一系列的发票,
于生产经营无关、与应税收入
不匹配尽量不要税前列支,
建立起严格的费用报销机制;
最后
用足员工餐、加工餐的政策,
并将购买的用于对外送礼和
员工福利的礼品卡分开计算,
避免特别纳税调整的风险。
红利政策到来,大家要提前准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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