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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三招帮你减轻土地增值税 [打印本页]

作者: lantracy    时间: 2007-10-12 14:02
标题: 三招帮你减轻土地增值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及其附着物,即人们简称的转让房地产,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10-12 14:20
不要为了筹划而筹划,应在合法和不违法的前提下,直接减轻税收负担,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此乃税收筹划之根本

说得对
作者: 溪后人    时间: 2007-10-12 15:28
老大说的对,我感觉有很多筹划都是为了筹划在筹划.丢了西瓜捡芝麻
不过还是顶楼主发的贴
作者: yinlu    时间: 2007-10-12 16:41
标题:
让俺瞧瞧有什么高招,顺便学习一下!
作者: huangruoxie    时间: 2007-10-14 12:20
  顶住顶住
作者: 书中男人    时间: 2007-10-17 10:52
楼主说的对,现实中大家把税收筹划看的太重了,实际上一个利益最大化的方案就是好方案,而往往一个不被有权部门罚款的方案就是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作者: flyboy    时间: 2007-10-18 16:18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看看
作者: china6.12    时间: 2007-10-18 16:20
:@
作者: 紫藤花开    时间: 2007-10-21 22:47
让俺瞧瞧有什么高招,顺便学习一下
作者: DLTWW    时间: 2007-10-22 09:52
标题: 谢谢
看看
作者: DLTWW    时间: 2007-10-22 09:52
标题: 谢谢
看看 楝困苦恩格斯截获'中医院
作者: jjkr    时间: 2007-10-22 09:57
我是学习的,请让我看吧
作者: yanyan9669    时间: 2007-10-22 11:09
标题: 学习
三招帮你减轻土地增值税
作者: kingbrother    时间: 2007-10-22 11:35
看看....有新想法没有
作者: liudm374    时间: 2007-10-22 12:39
我又来学习了
作者: 一汪清水    时间: 2007-11-16 14:57
ddddddddddddddd
作者: zhp123456    时间: 2007-11-16 15:01
房地产税 复杂。现在还没搞清
作者: 芳芳    时间: 2007-11-17 11:36
:Q
作者: 邢继雷    时间: 2007-11-17 14:37
学习 以下
作者: 错落的黄昏    时间: 2007-11-17 23:55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看看有没有用的上的
作者: 飞鱼    时间: 2007-11-18 14:33
标题: 很好啊
真是谢谢了,很实用的东西。
作者: superiou    时间: 2007-11-18 20:09
先不发表意见,看看
作者: oumu    时间: 2007-11-20 14:51
学习学习,这个很重要
作者: kenhuang    时间: 2007-11-21 17:19
:victory: :victory:
作者: 绿水    时间: 2007-11-23 00:15
让俺瞧瞧有什么高招,顺便学习一下
作者: 江苏2005    时间: 2007-11-23 00:57
让俺瞧瞧有什么高招,顺便学习一下!
作者: 经纬财务    时间: 2007-11-23 08:42
:Q
作者: laiminjie    时间: 2007-11-23 09:04
:Q
作者: cndavid    时间: 2007-11-23 14:34
看看能省多少钱先
作者: 青青子衿    时间: 2007-11-26 16:35

作者: 鸢尾    时间: 2007-11-27 07:48
:Q :Q
作者: fhyyy    时间: 2007-11-27 08:14
kliiydrtrtytdrruygytryghghftyguihyufygjnkhhjfhj
作者: 黄坚    时间: 2007-11-27 16:39
:victory:
作者: 木南    时间: 2007-11-28 12:18
:@
作者: 段段    时间: 2007-11-28 13:51
来学习学习!顶一下!
作者: tangchun    时间: 2007-11-28 13:57

作者: 橙子    时间: 2007-11-28 18:46

作者: yeguo918    时间: 2007-11-28 23:04
标题: dddddddd
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zimo1203    时间: 2007-11-29 09:20
:(
作者: 木南    时间: 2007-11-29 09:46
:@
作者: sfg    时间: 2007-11-29 11:06

作者: 王东    时间: 2007-11-29 14:30
学点有用的东西,提高技能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07-11-30 11:33
让俺瞧瞧有什么高招,顺便学习一下!
作者: SHCHFUWU    时间: 2007-11-30 21:16
现实中大家把税收筹划看的太重了,实际上一个利益最大化的方案就是好方案,而往往一个不被有权部门罚款的方案就是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说得好
作者: 我的会计生活    时间: 2007-12-6 00:12
我们大家一起学习
作者: 在路上    时间: 2007-12-9 19:27
法律未禁止的,就是允许的。
作者: 溪后人    时间: 2007-12-9 22:03
i当我再打开看这文章的时候,发现,这个筹划本身就对法规也没理解透。相当然的想法。
作者: ffpig    时间: 2007-12-9 22:39
标题: 学习学习

作者: 天津会计人    时间: 2007-12-16 00:14
不要为了筹划而筹划,应在合法和不违法的前提下,直接减轻税收负担,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此乃税收筹划之根本

说得对
作者: 枯叶飘零    时间: 2007-12-16 00:17
隐藏的内容需要回复才可以浏览,真当麻烦,请求版主扣分处理
作者: 武昂    时间: 2007-12-26 12:40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dvgdbrdrth
作者: 天涯    时间: 2007-12-26 13:17
xiexie.......
作者: 子宇    时间: 2007-12-26 14:22
楼主真是强人  哈哈 有你是论坛的福气 俺们的福气啊
作者: 攀之峰    时间: 2007-12-28 16:37
不要为了筹划而筹划,应在合法和不违法的前提下,直接减轻税收负担,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此乃税收筹划之根本
作者: 小虎逗你玩    时间: 2008-1-17 09:37
要认真学习,灵活运用
作者: 环宇    时间: 2008-1-17 16:52
让俺瞧瞧有什么高招,顺便学习一下
作者: 好好学习了    时间: 2008-1-17 16:53
俺也瞧瞧有什么高招,顺便学习一下
作者: 风中叮咛    时间: 2008-1-27 11:16

作者: lwm天赐    时间: 2008-1-27 21:22

作者: hzhb    时间: 2008-1-27 22:43
学习一下,谢谢了....
作者: 枫林华景    时间: 2008-1-28 11:39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取得的增值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作者: zzw3000    时间: 2008-1-29 10:15

作者: 栾丽娜751022    时间: 2008-2-2 12:41
:( :Q
作者: 兔子    时间: 2008-2-2 14:04
学习一下,
作者: 吴涛    时间: 2008-2-2 17:49
不要为了筹划而筹划,应在合法和不违法的前提下,直接减轻税收负担,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此乃税收筹划之根本

说得对
作者: 小易    时间: 2008-2-3 17:07

作者: zxf8338    时间: 2008-2-4 09:18
:Q :Q :Q
作者: 何必    时间: 2008-2-5 08:58
题目很新颖
作者: 份儿    时间: 2008-2-5 10:31
标题: 123
不要为了筹划而筹划,应在合法和不违法的前提下,直接减轻税收负担,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此乃税收筹划之根本

说得对
作者: 微山湖    时间: 2008-2-5 13:09
:time: :time:
作者: 年晚煎堆    时间: 2008-2-11 10:57
这话说得好啊:应在合法和不违法的前提下,直接减轻税收负担,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此乃税收筹划之根本。
作者: 不平衡    时间: 2008-2-12 20:40
谢谢,看一下看,学习一下
作者: 风语者    时间: 2008-2-28 15:39
不要为了筹划而筹划,应在合法和不违法的前提下,直接减轻税收负担,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此乃税收筹划之根本
作者: 刘杰    时间: 2008-3-10 13:52
只要不被逮住就是好方案!!!
作者: 588lcf    时间: 2008-3-14 10:39
瞧瞧有什么高招,顺便学习一下
作者: 风随心动2008    时间: 2008-3-20 01:27
谢谢楼主提供,先学习了
作者: 恺撒    时间: 2008-3-20 15:19
筹划是重要的,所谓端人家的饭碗,就要为人家做事,但是,我觉得有时候风险太大了,都是大额的,想一想自己有挣几个钱,值得吗?矛盾中!
作者: 小游    时间: 2008-3-20 15:21
不管是什么招,不被逮住就是高招!
作者: JXLSJF    时间: 2008-3-20 15:42
  大幅度的
作者: 梵卜    时间: 2008-3-20 20:42
实际上一个利益最大化的方案就是好方案,而往往一个不被有权部门罚款的方案就是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作者: 冷纯    时间: 2008-3-20 21:23
标题: 11

作者: bhybh    时间: 2008-3-21 10:12
这个厉害,看一下土地增值税清算这个头大的东东
作者: 不可救药    时间: 2008-3-21 16:59
我也好迷惑看看楼主怎么说
作者: 学学学    时间: 2008-3-21 19:13
楼主说的对,现实中大家把税收筹划看的太重了,实际上一个利益最大化的方案就是好方案,而往往一个不被有权部门罚款的方案就是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作者: qqgo2008    时间: 2008-3-21 19:40
呵呵,谢谢了,看看有什么东东
作者: 起舞弄清影    时间: 2008-3-21 20:46
太好了,正需要这份资料
作者: 小谢    时间: 2008-3-21 21:24
我也想看看,谢谢
作者: shensong    时间: 2008-3-22 13:51
谢谢

这方面比较弱
看看学学
作者: 戴伟    时间: 2008-3-22 15:04
这个税种我以前没接触过,得好好看看
作者: 做好本份    时间: 2008-3-22 17:30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谢谢“三招帮你减轻土地增值税”
作者: 涵琳    时间: 2008-3-24 15:52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快开始了。
作者: yuhuxueer    时间: 2008-3-24 16:19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费用的定义

    费用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可扣除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应由纳税人负担的为销售商品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保险费、销售佣金(能直接认定的进口佣金调整商品进价成本)、代销手续费、经营性租赁费及销售部门发生的差旅费、工资、福利费等费用。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计入销售费用:

    1.有合法真实凭证;
    2.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
    3.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的销售费用还包括开发产品销售之前的改装修复费、看护费、采暖费等。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是纳税人的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组织经营活动提供各项支援性服务而发生的费用。管理费用包括由纳税人统一负担的总部(公司)经费、研究开发费(技术开发费)、社会保障性缴款、劳动保护费、业务招待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费、开办费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含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坏账损失、印花税等税金、消防费、排污费、绿化费、外事费和法律、财务、资料处理及会计事务方面的成本(咨询费、诉讼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商标注册费等),以及向总机构支付的与本身营利活动有关的合理的管理费等。

    2.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3.总部经费,又称公司经费,包括总部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薪金、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等。

    4.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5.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6.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纳税人筹集经营性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其他非资本化支出。
作者: wyx5365    时间: 2008-3-25 21:37
:@
作者: 一浪    时间: 2008-3-25 21:58
谢谢楼主,我要学习!!!
作者: 苏拉晓筑    时间: 2008-3-27 16:23
学习学习
作者: 龚才伟    时间: 2008-3-27 16:45
楼主说的好,不要为了筹划而单纯的筹划,要合法
作者: 孤岛上的男人    时间: 2008-3-28 14:06
好东西,楼主辛苦了
作者: 金玉米    时间: 2008-4-8 14:14
企业税负太重了
作者: 攀之峰    时间: 2008-4-8 21:49
:( :( dddddd
作者: 汪思亮    时间: 2008-4-8 22:45
DDDDDDDD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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