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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合同违约金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能否扣除? [打印本页]

作者: 布兰蒂    时间: 2008-10-7 15:47
标题: 合同违约金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能否扣除?

??问:房地产公司对由于合同违约(如不能按时交房)支付给业主的违约金能否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

??答:根据现行土地增值税条例及细则规定,房地产企业在计算增值额时的扣除项目时主要包括以下五项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法规的其他扣除项目(比如加计扣除部分)。

??贵公司发生的由于合同违约(如不能按时交房)支付给业主的违约金不属于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项目。

作者: ahui98    时间: 2008-10-7 18:35
谢谢,又学了一个知识点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10-7 19:36
非成本、非期间费用,非税金,自然不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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