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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公司销售房屋时赠送的空调是否要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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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10-3 20:52
标题:
房地产公司销售房屋时赠送的空调是否要缴增值税?
问
:某房地产公司在销售房屋时承诺赠送空调,空调包括两种:一是与房屋相连的中央空调(新风系统),一是独立的单机空调,赠送的空调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
:只要是单机空调即使安装了也应征收增值税,如果是中央空调安装好了以后,应作为建筑物的构筑物征收营业税。
(选自《12366南京国税热点问题集》)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10-3 20:53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可以深入探讨一下
要是真如12366说的,房地产公司销售房屋赠送其他物品的做法就比较麻烦了
作者:
夏有清凉
时间:
2008-10-4 17:40
我认为:赠送单机空调以及其他物品应作视同销售处理,交增值税。
作者:
xiaofengcpa
时间:
2008-10-7 18:07
视为销售有点不讲情理,应作为营销费用处理。如果不赠送的话,我们的售价应做相应的降低的。赠送的价格已包括在销售价格之中的。
作者:
君林天下
时间:
2008-10-9 11:47
销售费用吧
作者:
lxb
时间:
2008-10-9 11:50
赠送单机空调以及其他物品应作视同销售处理,交增值税。
作者:
严肃
时间:
2008-10-12 11:12
标题:
回复1号
严格地说,对无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房地产公司应视同销售按4%征收增值税;不允许列为销售费用税前扣除(属非公益性捐赠);超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时还要由房产公司代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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