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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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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9-8 01:02
标题:
《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解析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3号)(以下简称《办法》),对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规定《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这是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规范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的重要措施。
一、修订《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作者:
huangruoxie
时间:
2007-9-29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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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枯叶飘零
时间:
2008-1-3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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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树子
时间:
2008-5-28 22:31
关联企业的认定
关联企业指
“
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
、
“
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
、
“
其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关系
”
。具体而言,企业与另一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另一企业)有下列之一关系的,即为关联企业:
(
1
)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
或以上的;
(
2
)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
25%
或以上的;
(
3
)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
50%
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
10%
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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