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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六大所得税优惠具体范围和方法 [打印本页]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08-9-18 21:27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六大所得税优惠具体范围和方法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印发《新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2008]159号)。《通知》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有关优惠的规定,对优惠范围和方法作了进一步明确。
  农、林等项目的减免范围确定
  明确了免征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的具体范围。
  基础设施项目优惠政策确定
  明确了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环保项目优惠确定
  明确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明确了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
作者: 啊莉    时间: 2008-11-3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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