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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少扣了已离职员工的保险费 [打印本页]

作者: 毛毛雨2013    时间: 2008-9-17 09:44
标题: 少扣了已离职员工的保险费
对前几年的保险进行对帐,发现对好几个已离职员工均少扣了医疗保险,领导说冲管理费用,请问分录应该怎么做。谢谢。
作者: 艺曼    时间: 2008-9-17 11:28
好多企业交保险费时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划分不严格,在向社保、医保交保险的时候(单位和个人应交合计)  借: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07年以前)   贷:银行存款    发工资扣款时借:应付工资  贷:管理费用(社保、医保个人部分)  这种做法看不出个人多扣还是少扣了    对于你单位以前年度少扣个人医保,要看以前年度账务如何处理的,然后才能确定
作者: 毛毛雨2013    时间: 2008-9-17 11:40
谢谢艺蔓的回复

我们在交保险的时间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基本医疗 (单位部分)  
    其他应交款  (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代扣时: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交款(个人部分)
    应交个税
    银行存款

现在是少扣了部分员工的保险,我是否可以作: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基本医疗
贷:其他应交款(少扣个人保险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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