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房地产企业一般计税方法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8号文件 [打印本页]

作者: tang-tang    时间: 2017-6-22 09:34
标题: 房地产企业一般计税方法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8号文件
财税2016年36号文件中的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
与财税[2016]140号文件中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三)项第 10点中“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这两条中有不一致的地方,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这部份是否可以抵扣,另外土地前期开发费用,是否就是相关的配套与契税等,这部分费用在扣除土地价款时,是按建筑面积分配抵扣吗,有了解的伙伴,请指导我一下。多谢!

作者: tang-tang    时间: 2017-6-22 10:12
抱歉,我之前没有说明,我是新项目,并且分期开发,工业分一、二期,商业也分一、二期,所以就以上提及的关于土地,及相关拆地补偿,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如何分配,如何抵扣,真诚求教大家了,
作者: hui7825    时间: 2017-6-23 11:20
学习学习
作者: hui7825    时间: 2017-6-26 08:59
学习了
作者: tang-tang    时间: 2017-6-26 09:34
hui7825 发表于 2017-6-26 08:59
学习了

期待另多伙伴来参与此话题。真诚求大家多多帮助。谢谢!
作者: regal    时间: 2017-6-26 16:51
谢谢分享
作者: regal    时间: 2017-6-26 16:53
学习学习
作者: 丰泽房地产    时间: 2017-6-28 08:15
学习学习,好好看看。
作者: Jandyz    时间: 2017-6-28 11:17
好好学习
作者: 任克部    时间: 2017-6-30 08:14
学习税法,提高认识
作者: 小东    时间: 2017-6-30 15:18
一、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
(1)土地出让金——这个没什么好说的。
(2)拆迁补偿费用——包括向政府和其他单位、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
(3)土地前期开发费用——政府一级开发成本,九通一平、规划、勘察等前期开发费用;
(4)土地出让收益——政府取得的土地出让收益;
你所说的配套费和契税,目前没有规定可以扣除,不要擅自想象。
二、土地价款在不同项目中分摊
一次性取得土地,分期开发。
第一步:按占地面积,将可抵扣土地价款在不同期进行分摊。
第二步:将第一步算出来的可抵扣价款在已售面积和总可售面积中分摊。

作者: 君与习    时间: 2017-7-1 22:40
认真学习
作者: tang-tang    时间: 2017-7-3 09:57
小东 发表于 2017-6-30 15:18
一、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
(1)土地出让金——这个没什么好说的。
(2)拆迁补偿费用——包括 ...

谢谢,收到回复十分感谢谢
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
(1)土地出让金——这个没什么好说的。
(2)拆迁补偿费用——包括向政府和其他单位、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
(3)土地前期开发费用——政府一级开发成本,九通一平、规划、勘察等前期开发费用;
(4)土地出让收益——政府取得的土地出让收益;
你所说的配套费和契税,目前没有规定可以扣除,不要擅自想象。
你说的这个关于配套和契税等相关税费,不可扣除,在哪个文件中体现的呀,因为我当归入账时,把买地时的相关税费统一放到开发成本/土地成本/相关税费了,这可以不,
作者: 小东    时间: 2017-7-3 18:36
tang-tang 发表于 2017-7-3 09:57
谢谢,收到回复十分感谢谢
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
(1)土地出让金——这个没什么好说的。

文件规定了哪些可以扣除,没有规定哪些不能扣除。你要考虑哪些文件支持你扣除,而不是哪些文件明确规定了你不能扣除。
还有你要把会计和税务分开。你把相关税费放到土地成本中会计上没有问题,做法是对的。但是不代表你会计上把它确认为土地成本,你税务上就可以抵扣。
作者: tang-tang    时间: 2017-7-4 09:47
小东 发表于 2017-7-3 18:36
文件规定了哪些可以扣除,没有规定哪些不能扣除。你要考虑哪些文件支持你扣除,而不是哪些文件明确规定了 ...

谢谢你啦!但是3)土地前期开发费用——政府一级开发成本,九通一平、规划、勘察等前期开发费用;
(4)土地出让收益——政府取得的土地出让收益;这些解悉我没有看到在哪号文件中写,140号文件中并没有解悉这部分,我跟你学习一下,谢谢你啦,
作者: 江苏    时间: 2017-7-4 13:35
学习学习
作者: Account_me    时间: 2017-7-4 17:07
学习了
作者: ally0428    时间: 2017-7-7 10:32
新成立的公司也遇到类似的问题,学习了
作者: tang-tang    时间: 2017-7-10 10:48
ally0428 发表于 2017-7-7 10:32
新成立的公司也遇到类似的问题,学习了

有些我们还是不太明确,因为文号中并没有完全列示细项呀,
作者: sidai    时间: 2017-7-11 11:25
不错,谢谢分享!
作者: tang-tang    时间: 2017-7-12 10:58
sidai 发表于 2017-7-11 11:25
不错,谢谢分享!

欢迎大家踊跃回复。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