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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土地使用税如何交纳? [打印本页]

作者: 沐日望月    时间: 2008-9-12 08:43
标题: 土地使用税如何交纳?
公司已进入商品房预售阶段,是否可以根据预售合同的签订,扣除一部分土地面积,从而减少土地使用税呢?
或者是必须等客户办理完土地使用权证后,我公司才可以扣除那部分土地?求解!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9-12 08:48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未售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占全部商品房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售商品房的土地使用税纳税截止时间为合同约定交房的当月。(可参看财税〔2006〕186号文件)
作者: 沐日望月    时间: 2008-9-12 09:56
谢谢解答,十分感谢!!!
作者: 细思量    时间: 2008-9-17 20:48
标题: 回复 3# 的帖子

这个真的很有帮助啊
其实我个人觉得只要是开发商签订完合同的次月起就可以不用缴纳售出部分的契税了
作者: 菜豆腐    时间: 2009-4-20 10:42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未售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占全部商品房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售商品房的土地使用税纳税截止时间为合同约定交房的当月。(可参看财税〔2006〕186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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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于心 谢谢
作者: 老忘了名    时间: 2009-4-20 11:10
不过这还要看各省市地税局是如何掌握的,不同地区有不同差异的,请注意不要盲目按文执行,很有可能有的地税局不执行这个文件.要多向自己的税务部门咨询和沟通.这才是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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