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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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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由龙剑
时间:
2017-4-19 14:07
标题: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问题
名位老师:我单位2013年亏损152万,2014年亏损120万。2015年有利润300万,由于我单位在2015年已预交所得税,如果全额弥补就会出现多交所得税,为了不出现这种情况,所以在2015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能不能只弥补100万,余下的在2016年进行弥补?
作者:
小东
时间:
2017-4-28 17:34
实际可以弥补多少,就填多少。
预缴多了的话,应该去办理退抵税手续。而不是应该为了不退税而少填列弥补的数额。
预缴多的税款是企业自己的权益,你自己不争取,税务局是不会帮你争取的。
作者:
lihey0820
时间:
2017-6-12 21:30
赞同楼上观点,不能因嫌麻烦,而不弥补。
作者:
孤单人
时间:
2017-7-15 11:18
2015年有28万利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作者:
sdmcljg
时间:
2018-2-24 09:19
贵单位2013年亏损152万,2014年亏损120万,2015年有利润300万,由于贵单位在2015年已预交所得税,如果全额弥补就会出现多交所得税,为了不出现这种情况,所以在2015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能不能只弥补100万,余下的在2016年进行弥补。这种方案不合适原因如下:1. 涉嫌虚假申报;2.损害公司正当的合法税收权益;3.加重财务人员职业风险。按照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可弥补以前5年亏损。建议:如实填报弥补亏损表,预交所得税多交部分在本年度中抵减(退税手续很难,涉及中央级地方级国库手续繁琐,一般是抵减所得税)。
作者:
sdmcljg
时间:
2018-2-24 09:20
贵单位2013年亏损152万,2014年亏损120万,2015年有利润300万,由于贵单位在2015年已预交所得税,如果全额弥补就会出现多交所得税,为了不出现这种情况,所以在2015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能不能只弥补100万,余下的在2016年进行弥补。这种方案不合适原因如下:1. 涉嫌虚假申报;2.损害公司正当的合法税收权益;3.加重财务人员职业风险。按照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可弥补以前5年亏损。建议:如实填报弥补亏损表,预交所得税多交部分在本年度中抵减(退税手续很难,涉及中央级地方级国库手续繁琐,一般是抵减所得税)。
作者:
sdmcljg
时间:
2018-2-24 09:20
贵单位2013年亏损152万,2014年亏损120万,2015年有利润300万,由于贵单位在2015年已预交所得税,如果全额弥补就会出现多交所得税,为了不出现这种情况,所以在2015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能不能只弥补100万,余下的在2016年进行弥补。这种方案不合适原因如下:1. 涉嫌虚假申报;2.损害公司正当的合法税收权益;3.加重财务人员职业风险。按照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可弥补以前5年亏损。建议:如实填报弥补亏损表,预交所得税多交部分在本年度中抵减(退税手续很难,涉及中央级地方级国库手续繁琐,一般是抵减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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