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65号专题】请大家探讨“个人所得税如何避税” [打印本页]

作者: 夏有清凉    时间: 2008-9-11 11:24
标题: 【65号专题】请大家探讨“个人所得税如何避税”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如何有效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避税自然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请大家探讨!
作者: 浪漫樱花    时间: 2008-9-11 11:36
首先是工资要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工资表上所提现的,另外是放入报销当中,主要有电话费、交通费、补助、招待费等通过报销形式还有给与的奖金以票据形式报销,不知大家都有什么高见,请指教!
作者: 南山掏米工    时间: 2008-9-16 00:28
避税应当是事前的,而不是事后的,事先筹划
作者: 一粒沙    时间: 2008-9-16 16:27
应该要事前控制,主要是控制方法
作者: 寻觅    时间: 2008-9-16 17:45
具体怎么控制法呢  有没有指点一下的?
作者: 天涯明月刀    时间: 2008-9-21 14:39
原帖由 浪漫樱花 于 2008-9-11 11:36 发表
首先是工资要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工资表上所提现的,另外是放入报销当中,主要有电话费、交通费、补助、招待费等通过报销形式还有给与的奖金以票据形式报销,不知大家都有什么高见,请指教!

我们也是这样做的,可事实上这样做有做假之嫌是吧?属不属合法避税?
作者: 鱼儿游啊    时间: 2008-9-24 10:39
放入报销当中,主要有电话费、交通费、补助、招待费等通过报销形式他怎么入账,什么依据?
作者: 周文超    时间: 2008-9-24 11:08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有些补贴不要放要工资中,应实行实报实销,如电话费\午餐费等
作者: 斯岸伊人    时间: 2008-9-25 13:30
一个人的拆成两个人的,就可以有两个抵扣.但相关的人事部们要做录入合同.录用合同人可由单位里内的人自己提供.
作者: 君林天下    时间: 2008-10-8 18:48
学习
作者: 等待    时间: 2008-10-8 20:26
原帖由 斯岸伊人 于 2008-9-25 13:30 发表
一个人的拆成两个人的,就可以有两个抵扣.但相关的人事部们要做录入合同.录用合同人可由单位里内的人自己提供.

现 在发工资都要与五金挂钩的,你这样做这五金怎么办
作者: lxb    时间: 2008-10-8 20:32
个人承担部分在标准内允许个税前扣除呀
作者: AFEI    时间: 2008-10-14 11:47
斯岸伊人 (2008-9-25 13:30:09)一个人的拆成两个人的,我以前的公司也这样操作的
作者: qnltt888    时间: 2008-10-15 09:47
标题: RE
我们目前如实缴纳,按浙江规定通讯费扣除
作者: 天行健追求卓越    时间: 2008-10-18 16:24
有点问题
作者: liu7502    时间: 2008-10-18 21:49
首先是工资要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工资表上所提现的,另外是放入报销当中,主要有电话费、交通费、补助、招待费等通过报销形式还有给与的奖金以票据形式报销,不知大家都有什么高见,请指教!


它还是牵涉到个人所得税的调整问题,通讯费、交通费及补助等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地区同样需要调整缴纳个人所得税。
作者: 自由的风    时间: 2008-10-20 13:52
原帖由 天涯明月刀 于 2008-9-21 14:39 发表

我们也是这样做的,可事实上这样做有做假之嫌是吧?属不属合法避税?

比如工资中本身就是包含了一部分通讯交通补贴那么完全可以用这类费用发票来报销阿,我觉得不算作假,~
作者: 石晓辉    时间: 2008-10-21 16:45
招待费现在有60%的限制,不好筹划
作者: 海南天涯    时间: 2008-10-21 16:57
员工可以用报销的形式,因为金额较小,应该拿得到发票,可领导的金额较大,每个月都有,哪有这么多发票?而且个税筹划主要也是针对领导的较多;一个人的拆成两个人的,五金不是也要交二个人人吗?
作者: 黄肠题凑    时间: 2008-11-1 14:05
到时候费用统计自己都要搞不清楚真假的了
作者: 燕子呢喃    时间: 2008-11-3 14:10
每个地方在个税2000元扣除标准的基础上还有一部分附加扣除,但并不是税法规定的,应该咨询一个各地的12366,包括通讯补助等都可以税前扣除的。如果你不知道这部分可以附加扣除,自然你交的税就多了,人家税务局不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工资单上尽量少体现,通过其他单据的形式来报帐,这样企业负担的个人成本是一样的,而且个人也不用多交税,是两全其美的方式。现在企业所得税没有对员工工资的扣除标准一说了,所以,只要企业按照规定足额代扣了个人所得税,那么只要是合理的企业成本,都可以无条件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累死了,能看懂的最好,我不太习惯背诵条文,反正把意思表达清楚就成了。
作者: 人淡如菊    时间: 2008-11-3 17:21
真是晕,我今天就是在调超的这一部份。
作者: 丢丢1号    时间: 2008-12-25 14:51
学习xuexixuexixuexi
作者: lchdxy    时间: 2008-12-28 16:19
还是要好好的学习文件精神
作者: 天平猫    时间: 2008-12-28 16:57
关键看老板态度。。。。
作者: stranger815    时间: 2008-12-30 16:48
学习学习再学习,多学习
作者: 华兴房产    时间: 2008-12-30 16:54
多出的部份不入帐,还是用别的票来冲为佳
作者: 鑫城    时间: 2009-2-2 15:45
关键看老板态度。。。。
作者: handonglover    时间: 2009-2-3 11:28
。。。。。。。。。。。。。
作者: 浮槎山    时间: 2009-2-4 08:14
个人认为,筹划是要有的。但不能为了避税而生盘认套。这样是会得不尝失的。该交的税就交。
作者: 四川成都    时间: 2009-2-7 22:55
不错,不错~~~
谢谢~~~~~
作者: 朱启刚    时间: 2009-2-11 10:27
学习啊!
我见过的是分成工资和报销两个部分
作者: shenghuangci    时间: 2009-2-11 10:40
浙江是通讯费补贴可以税前扣除的,其他的如果可以用票据来报销就以报销的形式。。不过,我不知道各个费用的限制是怎么样的。。比如招待费有多少限额?
作者: dina0929    时间: 2009-2-16 15:33
学习学习,看如何处理。
作者: 风月无边    时间: 2009-2-16 17:56
不要去想所谓的避税,会付出代价的
作者: 象棋中级    时间: 2009-3-26 16:58
哦,原来如此,还有其他高见吗?
作者: 杨兰    时间: 2009-3-26 17:03
其中一部分收入以费用报销的形式列支,是不错的做法.如果把一个人的工资分成两个人,但漏洞太多.不值得推荐.
作者: jim007009    时间: 2009-3-28 23:35
过节费用,买的商业保险等是不是也并进当月工资缴纳?
作者: 哈迪斯    时间: 2009-3-30 10:30
学习学习 :P
作者: 赵立刚    时间: 2009-3-30 14:38
同意浪漫樱花的做法,一方面企业纳税基数小了,一方面个人缴税少了。
作者: huang7890    时间: 2009-3-30 15:55
学习,学习的方面真不少
作者: shuge007036    时间: 2009-4-14 15:09
分两个人也不好,以后的麻烦太多了,报销的话会让真实费用和报销费用自己也分不清楚了,还有更好的方法吗
作者: 孙好    时间: 2009-4-28 15:59
标题: 赞成
原帖由 浮槎山 于 2009-2-4 08:14 发表
个人认为,筹划是要有的。但不能为了避税而生盘认套。这样是会得不尝失的。该交的税就交。


我也认为这样比较好!
作者: 太阳鱼    时间: 2009-4-28 16:30
“一个人的拆成两个人的,就可以有两个抵扣.但相关的人事部们要做录入合同.录用合同人可由单位里内的人自己提供.”录入合同只是自己公司使用,不用劳动局备案吗?
作者: ADD_SZ    时间: 2009-4-28 16:41
学习,学习的方面真不少
作者: 日月星辰    时间: 2009-5-30 08:50
个人所得税主要是领导交的多,筹划也主要是领导层。我们一般在工资中会把领导的工资分摊到几个低工资的员工工资中,可以少缴一些,但这样不免作假,要自己做很多表格,真实的一份,做帐的一份,反正自己要备注好每张表格的用处,不然年底不好统计真实收入了。
作者: 风吹云动    时间: 2009-5-30 10:58
作假会添很多麻烦
作者: 菜豆腐    时间: 2009-5-31 23:24
发多发钱是老板的事情,承诺少交税也是老板,结果会计就成了小偷。其实现在很多有点规模的公司个税方面相对比较规范了,会计在这方面比较省心。但是还有很多公司的个税让会计很头疼,还有些会计自己揽事情,把这也叫节税。其实是替别的有钱人偷钱。
作者: 菜豆腐    时间: 2009-5-31 23:27
关于个税的税收筹划,很多筹划的教材里都有很清楚的讲述。现在个人认为主要不要在低端市场竞争,提高自己。低端市场费事还不挣钱不落好。
作者: chenwuhen    时间: 2009-11-16 23:23
一人分几人,那样签字时很麻烦了,社保没作全应该也会有问题的。
作者: zhangshj    时间: 2009-12-1 16:08
还要牵涉离职员工的维权问题啊
作者: 987111    时间: 2009-12-15 14:00
工资单上尽量少体现,通过其他单据的形式来报帐,这样企业负担的个人成本是一样的,而且个人也不用多交税,是两全其美的方式。现在企业所得税没有对员工工资的扣除标准一说了,所以,只要企业按照规定足额代扣了个人所得税,那么只要是合理的企业成本,都可以无条件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作者: k9972929    时间: 2010-2-2 19:06
个税不好避,最好的方法就是偷税
作者: 回风    时间: 2010-2-4 16:32
好东西 谢谢分享。。。
作者: dragonst    时间: 2010-2-15 16:51
我门这通讯等费用都列入工资里。。。。
可能各个地方不同。。
不过对我们会计来说就省些事
作者: yczrl    时间: 2010-8-19 09:14
标题: 个所问题
合法部分:各种补贴用发票报销1、电话、差费补贴、住宿补贴、交通补贴2、私车公用改为入股,费用实报
灰色部分:奖金预先分月发放,用购物(手机、手提)报销,用培训发票报销,用出差发票报销
其他:用多人名字
作者: wujia822    时间: 2010-8-20 14:40
标题: uo j u gh gh g
ip ni g gh ghg g gio vb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